Aaron Graham (University of Oxford)
War & Society, 40(3), 171–187.
https://doi.org/10.1080/07292473.2021.1942626
一、文章在講什麼
近代早期歐洲有一條與今日截然不同的慣例:在 19 世紀初以前,戰俘的吃穿由「被俘方的本國」負責,不是由拘留國負責。這表示一個國家不只要籌到錢,還要把錢送進敵國境內、交到分散各地的戰俘手上。錢送不到,士兵就會死亡或投敵,而敵國會拿這件事做宣傳(作者開頭引了七年戰爭時英國人的說法:法國戰俘連衣服都沒有,因為英國打得法國無力接濟自己人)。
作者用西班牙王位繼承戰爭(1702–13)的兩個災難來看英國如何解決這個問題:1707 年 4 月阿爾曼薩(Almanza)之役,約 7,500 名英國、葡萄牙與哈布斯堡方部隊被俘,押往法國北部;1710 年 12 月布里韋加(Brihuega)與比利亞維西奧薩之役,史丹霍普(James Stanhope)的部隊在撤離馬德里途中被俘,在西班牙內陸被扣了一年多。
他的核心論點可以壓縮成四句:
- 英國國家把錢送進敵境,靠的不是自己的官僚,而是胡格諾(法國新教流亡者)和詹姆斯黨(愛爾蘭天主教流亡者)的跨國商人網絡。
- 這些網絡當時同時在替敵國工作——巴黎的胡格諾銀行一邊替路易十四的軍隊融資,一邊替英國戰俘發錢。
- 英國官員能接上這些網絡,是因為倫敦、阿姆斯特丹、巴黎、馬德里這些金融「樞紐」。
- 因此「國家形成」不只是國內的行政改革與資源動員,也是國際的、靠個人信任與私利黏合的過程。
二、作者在跟誰對話,以及他立論的特色
要看懂這篇文章的企圖,得知道它在挑戰什麼。過去三十年關於英國「財政軍事國家」的研究(Brewer 的 Sinews of Power、O'Brien 的稅收研究、Braddick 的國家形成),大體沿著 Charles Tilly 那句「戰爭造就國家,國家發動戰爭」走,強調英國之所以能打贏第二次百年戰爭,是因為它能有效率地從國內抽取並部署資源。戰俘研究也被套進這個框架:Erica Charters 研究七年戰爭的法國戰俘,結論是英國行政效率勝過法國,所以能在法國付不出錢時自己養法國戰俘;Renaud Morieux 的 Society of Prisoners 談的是收容、交換、假釋這些行政與外交面向。
作者說,這整套研究幾乎完全忽略了一件事:錢怎麼跨過交戰邊界。唯一碰到這問題的是 Elodie Duché 對拿破崙時期凡爾登(Verdun)英國被拘留者的研究,但那是戰爭尾聲、大陸封鎖的特殊環境,且對象是平民。順帶一提,Duché 後來持續發展這條線,2024 年在 History 期刊發表了把戰俘假釋拘留視為「接觸區」的論文,2025 年並為《牛津軍事史研究百科》撰寫十八世紀戰俘條目,可見這個子領域正在成形。
作者的另一組對話對象是「承包商國家」(contractor state)與商人網絡研究:Pepijn Brandon 談荷蘭的 solliciteurs-militair(軍事事務代理人)如何居間處理國家與各團之間的金流;Guy Rowlands 談路易十四的國際銀行家;Graham 自己的 Corruption, Party and Government in Britain, 1702–13 已經證明英國的海外軍費匯款靠的是 Furnese、Janssen 這類私人承包商。這篇文章等於把「承包商國家」的論點推到最極端的情境:連送錢給敵境內的戰俘都得靠這套。
我認為作者立論有五個特色:
以最小的難題當透鏡。 戰俘匯款在整場戰爭的財政裡微不足道(每月幾千鎊),但正因為它是「極端狀態」,最能暴露國家在什麼地方必須依賴自己控制不了的東西。
把兩套文獻縫在一起。 商人網絡研究(親族、宗教、「良好通信」構成的信任)和財政軍事國家研究原本各說各話,作者用具體案例證明前者就是後者的基礎建設。
強調對稱性。 法國王室在 1685 年廢除南特敕令後仍靠胡格諾銀行家;英國女王安妮的軍隊則靠被光榮革命趕出去的愛爾蘭天主教詹姆斯黨。作者說這兩件事同樣「不太可能」、也同樣真實,金融在意識形態上是冷漠的。
把「私利與禮物」當成信任機制來分析。 作者借用 Jonckheere 的 solliciteur-culturel(文化代理人)概念:德拉蒙德替布里奇斯(James Brydges)採購畫作、酒、菸草,波爾多的酒商杜利維耶同時墊付戰俘生活費又寄酒給布里奇斯;阿諾特從法國寄酒回來,布里奇斯回報以推薦他出任魁北克遠征的副軍需官。金流與文化消費重疊,私人義務網絡就是官方網絡。
不迴避脆弱與失敗。 這套系統在 1709 年隨伯納德(Samuel Bernard)財團崩潰而幾乎斷裂,在 1711–12 年又因英國國庫自己不付匯票而瀕臨崩潰。作者沒有把它寫成英國的成功故事。
三、兩個案例細讀
法蘭德斯/法國,1707–09
阿爾曼薩之後,指揮官施林普頓(Shrimpton)向布里奇斯報告,法國人正用每人五、六個皮斯托爾(約 5 鎊)誘使英兵投效法軍。施林普頓假釋回倫敦後,訂出正式安排:阿諾特上尉(John Arnott)出任「戰俘軍需官」赴法處理行政,布里奇斯負責把錢匯進敵國。阿諾特的訓令(1708 年 1 月)要他先向法國陸軍大臣夏米亞爾(Chamillart)遞交證件、取得探視許可,再點名、查察待遇、發錢;錢的來源是布里奇斯指定的巴黎銀行家,或阿諾特開給布里奇斯的匯票由巴黎銀行家兌現。
關鍵在阿姆斯特丹。當時對低地國的匯款主承包商是弗尼斯(Sir Henry Furnese),他已先透過阿姆斯特丹夥伴匯了 8,700 鎊到巴黎給施林普頓應急。但布里奇斯偏愛自己的心腹德拉蒙德(John Drummond,托利黨傾向的蘇格蘭商人,Vanderheiden & Drummond 商號合夥人)。德拉蒙德透過他的「好友」、阿姆斯特丹首席銀行家佩爾斯(Andries Pels),接上巴黎的胡格諾銀行圖爾東與吉格爾(Tourton et Guiguer)。這家銀行正是替法軍在法蘭德斯融資的「要害管道」,也是伯納德財團暗中到阿姆斯特丹替法王籌錢的一員;佩爾斯則是法國菸草專賣(Tobacco Farm)的阿姆斯特丹代理人。作者推測,圖爾東與吉格爾利用菸草專賣遍布法國北部的分銷網點把錢送到各地戰俘手上——但他承認沒有史料直接證明這一段。
諷刺之處在於:德拉蒙德從 1704 年起就在替英國政府設法切斷這條「法國匯票再循環」通道,到 1708 年底,他得走鋼索,一邊封殺法國匯票、一邊保住戰俘匯款。圖爾東與吉格爾接這份合約得到 1% 佣金,更重要的是得到一個掩護它替法王辦事的正當理由。最後終結這條通道的不是英國的封鎖,而是 1709 年 3 月伯納德的崩潰;到 8 月,圖爾東與吉格爾也倒下(雖然後來撐了過來),幸好那時戰俘交換已談定,阿諾特只剩清帳。
西班牙,1710–12
馬德里不是金融樞紐。Rowlands 早已指出,連法國自己都很難把錢匯到西班牙軍隊手上,因為法國商業勢力在塞維亞、加的斯,錢卻得送到內陸的馬德里。弗尼斯先前供養巴塞隆納盟軍時也吃過同樣的苦。
布里奇斯找的是馬德里的亞瑟與克林銀行(Arthur & Crean)。法蘭西斯·亞瑟爵士(Sir Francis Arthur)是愛爾蘭天主教詹姆斯黨人,兄弟丹尼爾在巴黎開銀行、繼兄弟丹尼爾在倫敦也開銀行,家族原本服務加那利—波爾多—英國之間的酒商、加的斯的殖民貿易商,以及巴黎與馬德里之間的詹姆斯黨流亡者匯款。用 O'Connor 的話說,這類銀行業務「幾乎不帶意識形態重量」。1706 年盟軍短暫佔領馬德里時,弗尼斯就已透過亞瑟與克林在倫敦的代理人、英格蘭銀行董事霍奇斯(Sir William Hodges)供養過部隊。
流程上,史丹霍普任命內維爾上校(Clement Nevill)為戰俘軍需官,國庫先要求每月 5,000 鎊、1712 年 1 月改為 7,500 鎊,並與胡格諾金融家蘭伯特(Sir John Lambert)簽約匯款。西班牙當局不准內維爾直接與各地戰俘通信,於是亞瑟與克林動用自己的西班牙人脈:瓦拉多利德「城裡最有錢的人」埃斯帕達(Don Alexandro de Espada)墊了 2,000 鎊;洛格羅尼奧則靠一封寫給市政法官的介紹信。亞瑟為此承受實際風險——他警告史丹霍普這份「無辜的通信」可能被當成罪行,還得去宮廷用貸款打點廷臣。
真正的危機來自英國自己。1711 年英國陷入信用危機,國庫拒付史丹霍普從馬德里開出的匯票;到 9 月,九個月裡只付了 6,000 鎊。亞瑟墊了約 5 萬鎊自己的錢,寫信說他已經「典當餐具與珠寶」還找不到信用。1712 年 5 月蘭伯特乾脆命令亞瑟與克林停止開票,因為根本不會有人付;亞瑟只承諾再從自己口袋掏一點錢「免得戰俘餓死」。直到 7 月國庫放出 3 萬鎊,戰俘才得以北上。最後一關是在庇里牛斯山法國側的巴約訥(Bayonne)供養等船的部隊,亞瑟與克林指定另一位愛爾蘭天主教商人巴里(Richard Barry)辦理。巴里是替西班牙麾下愛爾蘭團買武器的人,1717–18 年還替西班牙贊助的蘇格蘭起事採購槍械——但事後證明他把這些採購情報餵給了當時已是漢諾威王朝首相的史丹霍普。他在 1712 年就曾請託史丹霍普讓他當英國駐巴約訥領事。
至於亞瑟為何肯冒險?作者列出幾個私人動機:他想回英國,需要人幫他解決前任客戶戈多爾芬爵士(Sir William Godolphin)遺產的訴訟風險;他 1711 年娶了一位從北安普敦郡專程穿越法國來成婚的詹姆斯黨女子;當然還有利潤與通信掩護。史丹霍普 1711 年 4 月寫給布里奇斯的信是全文的點題:沒有這兩位先生,軍官會餓死、士兵會投敵。
四、作者沒說、但可以拿來對照的材料
(1)匯票背後的商品流。 作者談網絡與信任,較少談這些匯票憑什麼能兌現。D. W. Jones 的 War and Economy 早已論證:1689–97 年威廉三世的戰爭把英國白銀抽乾,引發 1696 年重鑄幣危機;而 1702–13 年之所以能大規模匯款到低地國又不流失硬幣,是因為英國對歐陸(尤其經荷蘭)維持出口順差,殖民地菸草與蔗糖再出口是重要來源。換句話說,文章裡那條「菸草專賣—佩爾斯—圖爾東與吉格爾」的通道並不是偶然的人脈,它正是英荷法三角商品貿易的金融投影。
(2)1710–11 年英國的信用危機。 文章把國庫不付匯票寫成背景,其實值得展開:1710 年戈多爾芬—馬爾博羅聯盟垮台、哈利(Robert Harley)的托利黨政府上台,倫敦金融城(多為輝格黨)對新政府信用存疑,1711 年成立南海公司就是為了吸收約 900 萬鎊的浮動債務。史丹霍普的匯票被拒,等於是英國黨爭直接餓到了西班牙的戰俘;而史丹霍普是輝格黨,他得向政敵哈利求情,這層政治張力,文章只點了一句。
(3)布里奇斯的私利。 文章說德拉蒙德替布里奇斯進行「兼顧盟軍與私人利潤」的操作,措辭相當溫和。事實是布里奇斯靠海外軍需官之職累積了估計六十萬鎊的財富,後來成為錢多斯公爵、韓德爾的贊助人,1711–13 年公共帳目委員會曾調查他。作者自己那本書的標題就叫 Corruption——信任網絡與貪腐管道是同一條管道,這篇文章把它寫得比較「乾淨」。
(4)對稱面的推測。 作者提到圖爾東與吉格爾在倫敦有分號、蘭伯特戰前是菸草專賣的倫敦代理人。那麼法國在同一場戰爭中供養其在英戰俘,很可能就是走同一批胡格諾銀行的倫敦端。這是我的推論而非文章內容,但若成立,整個系統就是「同一群人替兩邊送錢」,比作者說的還徹底。
(5)規範的長時段。 Peter Wilson 指出,三十年戰爭時代的戰俘多半自贖、被換邊收編或靠贖金網絡,「本國供養海外戰俘」是 17 世紀末以後才隨交換協定(cartel)制度化的新規範;1800 年前後又轉為拘留國負責。史丹霍普對亞瑟說:「我從沒聽過哪個國家不准戰俘收匯款」,正是在援引這條剛成形的慣例。所以作者研究的問題只存在於大約一個世紀的窗口。
(6)拘留國補位的模式。 作者開篇引的七年戰爭那句話,背景是 1759 年法國財政崩潰(財政總監席魯埃特停止付款),法國付不出在英戰俘的生活費,英國政府自掏腰包,英國公眾還發起募捐替法國戰俘買衣服。這種「敵國匯款失敗 → 拘留國與慈善補位」的模式,在美國獨立戰爭與拿破崙戰爭中都重演,可視為作者這套「跨境匯款」系統的備援機制。
(7)愛爾蘭天主教商人在西班牙的處境。 O'Connor 那本書的主題其實是西班牙宗教裁判所檔案裡的愛爾蘭移民,他們在西班牙是「外國天主教徒」,身分尷尬,靠替西班牙王室服務換取保護。亞瑟願意替英國辦事又擔心被治罪,放在這個脈絡下更好理解:他同時是英國的敵人、西班牙的外人、詹姆斯黨的同志。
五、學術價值與檢驗
價值主要有三點。第一,它把戰俘史從「行政與收容」轉向「跨境金融」,填補了一個確實存在的空白。第二,它用美國亨廷頓圖書館的 Stowe 文書(布里奇斯)與肯特檔案館的史丹霍普文書,重建了此前無人整理的具體金流,尤其亞瑟典當珠寶、巴里的雙面身分這些細節,是新的經驗貢獻。第三,它是 ERC「歐洲財政軍事體系」計畫「樞紐」概念的一個實證支點,這個概念如今已成為該領域的主要框架之一。
但幾個地方經不起太用力推:
- 關鍵環節是推測。 法國段「菸草專賣分銷網點把錢送到戰俘手上」,作者自承無史料;西班牙段的內陸分發也「所存極少」。文章能證明的是「錢從倫敦到了巴黎/馬德里的銀行家手上」,最後一哩路是合理推測。
- 打的靶子已經有人打過。 「承包商國家」文獻早就說國家依賴私人網絡,Brewer 本人也承認契約商的角色。文章真正的新意是把這個論點應用到戰俘匯款,而不是「顯示了國家形成研究的極限」——導論的說法比內容大了一號。
- 「成功」的定義很寬。 西班牙案例的實情是:英國國庫九個月不付錢,戰俘沒餓死是因為一個敵國銀行家願意自掏 5 萬鎊。這與其說證明了英國「能夠」接上網絡,不如說證明了英國的投射能力在關鍵時刻懸於一個人的善意與私利計算之間。作者其實看到了這點,但結論仍偏向正面。
- 「樞紐」論在西班牙案例裡有點失靈。 摘要說成功靠樞紐,但馬德里恰恰不是樞紐,撐起西班牙案例的是亞瑟家族的巴黎—倫敦—馬德里親族線。這反而說明「家族網絡可以替代樞紐」,作者沒有把這個張力講清楚。
- 敵國的默許被輕輕帶過。 夏米亞爾的許可、西班牙當局的容忍(雖不准內維爾直接通信)是整套系統的前提,這是外交與習慣法的問題,文章的證據幾乎全來自英方書信,敵國為什麼允許、允許到什麼程度,看不到。
- 信任的證據是禮貌書信。 「我們的好友杜利維耶是個正直的人」、「多虧你的友誼」這類話是 18 世紀商業書信的固定修辭,把它直接讀成信任關係的存在,有過度詮釋的風險。
整體而言,這是一篇論證清晰、材料紮實,但企圖略大於證據的好文章。它最站得住的部分是經驗層面的重建,最需要保留的是把兩個個案推廣為「早期近代國家形成」通則的那一步。
六、加節:英荷緊密同盟時期的模式,有沒有在後續大戰復刻?
真正的「雙核」是倫敦與阿姆斯特丹之間由私人商號(弗尼斯、Janssen、蘭伯特、佩爾斯、Hope、Clifford)構成的匯票市場,而這個市場能運轉,靠的是 Jones 說的英國對歐陸商品順差。所以問題應為:當「英荷同盟」、「阿姆斯特丹作為中立清算中心」、「英國殖民地商品再出口」這三個條件各自變動時,私人跨境網絡是否還能發揮同樣的功能?三場戰爭的答案不同。
七年戰爭(1756–63):同盟消失,通道反而更順
政治上英荷關係確實冷了:1756 年英國依 1678 年條約要求荷蘭出兵六千,荷蘭拒絕並宣布中立;英國海事法庭祭出「1756 年規則」打擊荷蘭替法國承運殖民地貨物,兩國關係一路惡化。但金融上這反而是倫敦—阿姆斯特丹軸線的頂峰。荷蘭資本持有英國公債估計達五分之一上下(Charles Wilson、Alice Carter 的研究);英國每年 67 萬鎊的普魯士補助金與布倫瑞克的斐迪南所率觀察軍的軍費,透過范內克(Sir Joshua Vanneck)等荷裔倫敦承包商與阿姆斯特丹、漢堡商號匯出。而且正因為荷蘭中立,阿姆斯特丹可以合法地與法國往來,Graham 描述的那種「借敵國也在用的樞紐」在此不必再偷偷摸摸。1763 年戰爭一結束就爆發的阿姆斯特丹危機(De Neufville 倒閉,牽連漢堡、柏林、倫敦的承兌鏈)證明這個戰爭金融體系整合得多深,也證明它多脆弱——這和 1709 年伯納德崩潰是同一種故事。
戰俘方面,這場戰爭出現的是備援模式:法國 1759 年財政崩潰後付不出在英戰俘的錢,英國自付並募捐。英國在法戰俘數量少、交換較順,匯款壓力不大。
結論:復刻了,而且更好用。這說明 Graham 論點的核心是「樞紐+私人網絡」而非「同盟」;同盟不是必要條件,中立樞紐甚至更好。
美國獨立戰爭(1775–83):唯一沒有復刻的一場
這是英國外交最孤立的戰爭,也是阿姆斯特丹掉頭為敵服務的戰爭。荷蘭資金大量流向法國(內克的借款)與美國(1782 年約翰·亞當斯經 Willink、Van Staphorst 等商號談成 500 萬荷盾借款),聖尤斯特歇斯島成為對美走私中心,1780 年底英國乾脆對荷宣戰。Graham 說的「金融在意識形態上冷漠」在此以反方向印證:阿姆斯特丹的錢不是追隨英國,而是追隨利率與商機。
但英國財政沒垮,原因有二。其一,倫敦國內公債市場到 1770 年代已足以自給(Dickson 的《英國金融革命》),不再需要阿姆斯特丹的資本。其二,這場戰爭的主戰場在大西洋彼岸,需要的不是歐陸匯票,而是硬幣運輸——北美沒有能承兌倫敦匯票的市場,叛亂方也不收英國紙票。國庫與 Harley & Drummond 簽約,把現銀一船船運到紐約。這正是「無法用匯票」的典型狀況,跟 Graham 的模型不同構。
戰俘匯款在這場戰爭出現了兩種變體。薩拉托加之後的「公約軍」由英國以硬幣供養,大陸會議堅持只收硬幣。而美國戰俘在英國(福頓、米爾監獄)被視為叛徒而非戰俘,沒有國家通道可走,靠的是英國國內同情者的募捐(1777 年倫敦的公開捐款、樸茨茅斯的牧師 Wren)以及富蘭克林經巴黎銀行家 Ferdinand Grand 匯來的錢——這裡的跨國網絡是「意識形態同情網絡」而非商業網絡,恰好是 Graham 模型的鏡像。
結論:這是最不復刻的一場,樞紐反轉為敵。但要注意,英國輸掉這場戰爭不是因為匯款失敗,而是戰略與海權問題;匯款問題被「戰場在海外、靠現銀」的結構繞過了。
拿破崙戰爭(1793–1815):雙核崩解,單核放大
三個變數在這場戰爭全部發生:
樞紐地理重組。 阿姆斯特丹匯兌銀行 1790 年爆出秘密貸款給東印度公司與市府的醜聞,1795 年法軍入荷,Hope & Co. 的合夥人遷往倫敦與 Baring 結盟(1803 年兩家合辦路易斯安那購地融資),匯兌銀行於 1820 年關閉。漢堡取而代之成為 1795–1806 年的中立樞紐,1806 年被法國佔領後,法蘭克福(Bethmann、Rothschild)與倫敦本身填補空缺。「倫敦—阿姆斯特丹雙核」變成「倫敦單核+不斷遷移的歐陸樞紐」。
商品基礎轉移。 美洲菸草確實不再經英國:1785 年羅伯特·莫里斯與法國包稅商簽約直接供貨,Graham 文章裡那條菸草通道在美國獨立後就消失了。但英國再出口並未萎縮,只是換成蔗糖、咖啡(從佔領的敵國殖民地取得)與本國棉織品。真正的瓶頸出現在 1806 年大陸封鎖之後:對歐出口崩跌,英國出口商不再能產生歐陸匯票,1809–11 年英鎊匯率暴跌,1810 年金銀委員會報告就是這個危機的產物;威靈頓在伊比利半島長期缺現金,金幣溢價、里斯本匯票折價。沒有商品流,匯票就沒有基礎,只能改用現銀。
私人網絡換了成分,但更強。 解決現銀問題的是 Rothschild。1811 年赫里斯(J. C. Herries)出任總軍需官,1814 年起委託倫敦的內森·羅斯柴爾德在歐陸收購現銀運給威靈頓,具體執行者是他在法蘭克福、巴黎、阿姆斯特丹、漢堡的兄弟。依 Ferguson 的估計,1814–15 年經內森之手處理的補助金與現銀接近一千萬鎊。最耐人尋味的是法國警方縱容的理由:他們以為英國在流失黃金而樂見其成——這與史丹霍普對亞瑟說的「錢花在你們國家對你們有利」如出一轍。這正是 Graham 模型的極致版:敵境內的網絡替英國送錢,而且是在一個家族內部完成跨敵境轉帳。另一個延續是網絡的「外來」性質:Baring(德裔)、Hope(蘇格蘭—荷蘭裔)、Goldsmid 與 Rothschild(猶太宮廷代理人)、Thellusson(日內瓦胡格諾)、Angerstein(俄裔)撐起了 1793–1815 年的倫敦戰爭金融,胡格諾網絡淡出,法蘭克福猶太網絡與英荷流亡商號補位。
戰俘匯款本身。 拿破崙拒絕全面換俘,凡爾登的英國戰俘一關十年,匯款需求反而比 1702–13 年更大。Duché 的研究顯示他們靠巴黎銀行家(如 Perregaux)、原本服務壯遊者的阿姆斯特丹—巴黎舊通道,加上英國國內的慈善基金(如勞埃德愛國基金);同時國家機構也更強了,1796 年起運輸委員會統一管理戰俘事務,英國政府自付在英法國戰俘的生活費。
結論:復刻了,規模更大,但形式變了——從匯票走向現銀走私,從商人網絡走向家族網絡,從純私人走向「國家機構委託私人」。
總體判斷
Graham 描述的「國家透過樞紐接上私人跨境網絡」模式,貫穿整個 18 世紀而且愈到後期愈重要,這反而強化了他對「國家形成=官僚化」敘事的批評。但三個變數各自改變了復刻的形式:
- 同盟不是必要條件:七年戰爭證明中立樞紐比同盟樞紐更好用,美國獨立戰爭則證明樞紐可以反轉為敵,而英國仍能靠國內公債與現銀運輸撐住。
- 雙核信用崩解後,由倫敦單核替代,但代價是更依賴現銀與國家機構(總軍需官、英格蘭銀行的金銀業務),私人網絡從「主體」變成「受託執行者」。
- 商品貿易基礎的轉移決定了匯票的可得性:失去美洲菸草沒有致命,因為有蔗糖與棉織品補上;真正致命的是大陸封鎖切斷了整個商品流,那時匯票體系才失靈,Rothschild 的現銀網絡才成為必要。
所以答案是:同樣強力的私人金融網絡一直存在,甚至更強;但「1702–13 年那種靠敵國自己的金融通道順手送錢」的輕巧形式,只有在阿姆斯特丹同時是雙方共用樞紐、且英國對歐陸有商品順差的條件下才成立。後續各場戰爭都得為這兩個條件的缺失付出更高的成本——用現銀、用家族、用國家機構去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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