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ancesco Bettarini (Bocconi University) & John F. Padgett (University of Chicago)
The Journal of Modern History, Volume 97, Number 1, 2025
https://doi.org/10.1086/733920
這篇論文在講什麼故事
- 1427 年,佛羅倫斯推出 catasto(財產申報稅)。公民第一次必須逐項申報全部財富,包括自己名下企業的帳目。以當時標準看,這是非常「現代」、相當公平,而且是累進的稅制。
- 作者把 1427、1433、1458 三次 catasto 中的 4,564 份企業申報全部編碼,等於取得三次「全城企業普查」。
- 三十年間,活躍企業從 1,667 家降到 1,023 家(−39%)。受創最重的是國際商業銀行、本地銀行(cambio)、布料零售與小手工業。毛紡、絲綢、染整則撐住,甚至成長。
- 作者認為元兇不是經濟結構老化,而是這套稅「太有效率」。為了支付傭兵戰爭(對米蘭、對盧卡),1424–33 年兩輪戰爭各抽走全城淨財富的 30% 以上。再加上公債崩盤、金幣外流、資本出逃,以及高槓桿企業之間的信用違約傳染。
- 政治上的副作用:原本百花齊放的「合夥體系」大量消失,只有科西莫・德・麥地奇的體系從 5 家公司擴張到 13 家。麥地奇能夠崛起,有一部分原因是對手都倒了。
一、論文速覽
| 項目 | 內容 |
|---|---|
| 主要史料 | 佛羅倫斯國家檔案館 Catasto 系列中,1427、1433、1458 三次稅冊的企業帳目(bilanci) |
| 樣本 | 4,564 份企業報告(含營運中與已停業者) |
| 研究期間 | 1427–1458;另以 1340–1502 年銀行公會登記、他人的產業普查做長時段比對 |
| 兩大目的 | ① 描述:建立跨產業的企業普查;② 解釋:衰退從何而來 |
| 一句話主張 | 財政創新太成功,反而把經濟打垮,並意外替麥地奇鋪了路 |
二、背景速成:讀懂這篇需要的 15 世紀佛羅倫斯知識
2.1 佛羅倫斯的稅制拼圖
| 稅目 | 課徵對象 | 性質 | 備註 |
|---|---|---|---|
| Estimo | 城外鄉村(contado)的財產 | 直接稅 | 1315 年後佛羅倫斯公民拒絕對自己課直接稅 |
| Gabelle | 鹽、油、酒、小麥、豬、城門關稅 | 間接稅(消費稅) | 收入用來支付公債利息 |
| Prestanze | 佛羅倫斯公民 | 強制借款(forced loan) | 繳稅換得公債債權 |
| Monte | 公債(1343 年成立) | 可在二級市場轉讓 | 承諾還本但幾乎從未兌現;常被當作「準貨幣」支付嫁妝等大額債務 |
作者特別指出,gabelle 加上 prestanze 的組合整體是累退的:窮人與屬地繳交消費稅,這筆錢再拿去支付公債利息給持有公債的富人。
2.2 Catasto 到底新在哪裡?
| 面向 | 舊制 prestanze 評定 | 1427 年 catasto |
|---|---|---|
| 由誰評定 | 鄰里委員會。每區九組評估人分別估價,去掉最高與最低各三組,取中間三組平均 | 納稅人依法逐項自行申報,官員審核 |
| 評定依據 | 看得見的房產與消費水準,等於「用猜的」 | 不動產(以 7% 租金報酬率資本化)、牲畜、現金、商品、債權、公債、企業帳目 |
| 地理範圍 | 城內公民 | 擴及整個佛羅倫斯控制的托斯卡納 |
| 稽核方式 | 人情與派系 | 調閱私人帳簿、交叉比對各戶申報的債權債務、匿名檢舉(tamburazione,查證屬實者可分得未申報資產的 1/4 與罰款的 1/2) |
| 稅負結構 | 容易偏袒 | 累進:1433 年最富十分位的實質稅率約為最窮十分位的 5 倍 |
| 命運 | — | 1434 年科西莫上台即廢除;1458、1469 年短暫恢復 |
這套制度之所以行得通,是因為佛羅倫斯有一種「帳簿文化」。Robert Black 依 1427 年申報書的筆跡估計,成年男性識字與算術能力約 69.3%。帳簿在法庭上具有證據效力,在商業領域甚至取代了公證契約。
2.3 名詞小辭典
| 術語 | 意思 |
|---|---|
| portate / campioni | 納稅人原始申報書/官方謄錄本 |
| bilanci | 企業資產負債表 |
| corpo / sopracorpo | 合夥人投入的股本/再投入的累積盈餘 |
| valsente | 稅務估值,等於股本+存貨+債權-債務 |
| accomandita | 有限責任合夥,常用於短期海外試探 |
| Arte del Cambio | 銀行公會。本地銀行(cambio)須每年登記繳費,否則觸犯高利貸罪 |
| Tavola | 麥地奇在佛羅倫斯本地的銀行(總行) |
| Partnership system(sistema di aziende) | 合夥體系:多家法律上獨立的公司,透過同一位資本家或控股公司部分持股而連結 |
| Consulte e Pratiche | 精英諮議會,向政府提供政策建議,留有大量發言紀錄 |
| nazioni | 海外佛羅倫斯商人的半官方社群,也是稅務當局查核海外商號的管道 |
| strettezza di denari | 「錢荒」,當時人描述危機的核心字眼 |
| lanaiuoli(San Martino/garbo) | 毛紡業者(高級/低級毛料) |
| setaiuoli / ritagliatori | 絲綢製造商/布料零售商 |
2.4 時間線
| 年份 | 事件 |
|---|---|
| 1340s | Bardi、Peruzzi 等「超級公司」倒閉 |
| 1343 | Monte 公債制度建立 |
| 1378 | 梳毛工起義(Ciompi) |
| 1383 | 「合夥體系」組織形式誕生,同年出現 5 個 |
| 1393 | 佛羅倫斯第一批絲綢製造商出現 |
| 1395 | 對米蘭開戰,結束 1380 年代以來的銀行業榮景 |
| 1424–28 | 對米蘭(Filippo Maria Visconti)戰爭 |
| 1427 | 第一次 catasto |
| 1429–33 | 對盧卡戰爭 |
| 1433 | 第三次 catasto;9 月科西莫被捕、流放 |
| 1434 | 科西莫返國掌權;catasto 廢除 |
| 1451 | 資本稅 Tassa dei Traffichi;對威尼斯—亞拉岡戰爭,佛羅倫斯商人遭兩地驅逐 |
| 1453–54 | 君士坦丁堡陷落;洛迪和約 |
| 1458 | catasto 恢復(正值 1457–58 疫病) |
| 1464 | 科西莫逝世 |
| 1478 | 帕齊陰謀 |
| 1494 | 麥地奇銀行崩潰 |
三、作者要挑戰誰?學術對話地圖
| 學派/作者 | 主張 | 本文的回應 |
|---|---|---|
| Tilly(戰爭造就國家) | 北義大利走的是「資本密集型」造國路徑,由城市商人資本撐起國家 | 商人共和國主動擴張領土,卻反過來傷了自己的資本 |
| North & Weingast、Dincecco、Stasavage | 強國家(法治、財政能力)與強市場、經濟成長正相關 | 佛羅倫斯財政汲取能力極強,卻帶來衰退。兩者關係非線性 |
| Epstein《Freedom and Growth》 | 區域國家若整合市場(米蘭、西西里)就會成長;佛羅倫斯走的是「以首都剝削屬地」路線 | 無論整合或剝削,理論都預期首都受益;但 1427–58 年首都反而衰退 |
| Chittolini、Gamberini & Lazzarini | 文藝復興區域國家是拼湊、協商出來的 | 同意,並補上財政與經濟的互動 |
| Lopez「艱困時代」vs. 繁榮論 | 文藝復興是否為經濟衰退期 | 1427–58 年確實艱困,但各產業差異大,且有反彈潛力 |
| Padgett & McLean(2006、2011) | 合夥體系的誕生;信用嵌入社會網絡 | 本文是它們的「總體經濟」續篇 |
四、資料與方法:把稅單變成「企業普查」
什麼算一家企業? 只要申報中出現以下任一項,作者就認定為一個事業:
- 明確的合夥契約;
- 與營業相關的庫存與工具(mercanzie、masserizie);
- 與營業相關的債權債務清單;
- 擁有或使用店面、倉庫、櫃台、爐灶等營業場所;
- 擁有或使用營業工具,例如織布機、繅絲機、酒桶。
其他編碼規則:
- 多人合夥的企業登記在主要合夥人的申報中,其他合夥人申報處交叉參照。
- 只編碼佛羅倫斯公民。旅居海外的公民按原籍街區登錄;非公民的外商不計。
- 區分「營運中」與「已停業但還有帳未清」,量化分析只用前者。
逃稅怎麼辦? de Roover 發現麥地奇在 1458 年大幅低報資本,Molho 在 1451 年資料中也有同樣發現。Conti 認為 1427 年的申報大致可信,但 1431、1433 年要打折扣。作者的對策有兩個:
- 看家數,不看金額。一家店有沒有開門是公開資訊,很難隱瞞;帳面金額則容易造假。
- 三角驗證。拿銀行公會登記、毛紡與絲綢的既有普查、羅馬海關紀錄等獨立來源互相比對。
五、核心發現(一):三十年間的產業版圖
戶數也在減少(9,780 → 8,888 → 7,718 戶,與疫病死亡相符),所以筆者按論文表 1 補算了每千戶企業密度與人口校正後的變化:
| 產業 | 1427 | 1433 | 1458 | 原始變化 | 每千戶密度 | 人口校正後 |
|---|---|---|---|---|---|---|
| 國際商業銀行 | 83 | 54 | 40 | −51.8% | 8.49 → 5.18 | −38.9% |
| 佛羅倫斯—比薩商業銀行 | 32 | 27 | 19 | −40.6% | 3.27 → 2.46 | −24.8% |
| 本地銀行(cambio) | 39 | 27 | 16 | −59.0% | 3.99 → 2.07 | −48.0% |
| 布料零售 | 29 | 23 | 10 | −65.5% | 2.97 → 1.30 | −56.3% |
| 絲綢製造 | 50 | 47 | 43 | −14.0% | 5.11 → 5.57 | +9.0% |
| 毛紡(San Martino 高級) | 32 | 18 | 40 | +25.0% | 3.27 → 5.18 | +58.4% |
| 毛紡(其他) | 86 | 71 | 63 | −26.7% | 8.79 → 8.16 | −7.2% |
| 染整 | 18 | 18 | 24 | +33.3% | 1.84 → 3.11 | +69.0% |
| 核心產業小計 | 370 | 286 | 254 | −31.4% | 37.8 → 32.9 | −13.0% |
| 小行會手工業 | 1,297 | 815 | 769 | −40.7% | 132.6 → 99.6 | −24.9% |
| 總計 | 1,667 | 1,101 | 1,023 | −38.6% | 170.5 → 132.6 | −22.2% |
怎麼讀這張表:
- 經過人口校正,圖像更清楚了。這不是「全面衰退」,而是金融與零售崩盤、製造業撐住。銀行與零售每千戶密度掉了 39%–56%,絲綢、高級毛紡、染整的密度反而上升。
- 以合夥人數衡量,結論相同:國際商銀合夥人 −60%、本地銀行 −60%、零售 −66%、小手工業 −37%;高級毛紡 +7%、染整 +11%。
- 平均規模也縮水。本地銀行平均股本從 7,814 弗羅林降到 5,780,再降到 2,176;稅務估值從 5,760 降到 3,519,再降到 1,792。這排除了「家數變少是因為整併成大公司」的解釋。
⚠️ 閱讀提醒:論文正文與表格有幾處數字對不上。正文說佛羅倫斯—比薩商銀衰退 34%,表格算出來是 40.6%;絲綢正文寫 16%,表格是 14%;染整正文寫成長 21%,表格是 33.3%。本文一律以表格為準。
六、核心發現(二):放到長時段看
6.1 毛紡與絲綢:短痛,沒有長傷
| 年份 | 毛紡業者總數 | 絲綢製造商 | 來源 |
|---|---|---|---|
| 1382 | 283 | — | Hoshino |
| 1393 | — | 2 | Taviani(從帳簿中找到最早兩家) |
| 1427 | 118–132 | 46–51 | 本文、Hoshino、Padgett & McLean 等 |
| 1433 | 90 | 47 | 本文 |
| 1458 | 103–111 | 39–48 | 本文、Hoshino、Dini 等 |
| 1469–1480 | 122(1469) | 44–49 | Hoshino、Benedetto Dei、Bianchi |
毛紡業的衰退早在 1382–1427 年就發生了,1427 年後大致止跌。絲綢則是從 1393 年的零起步,到 1427–1480 年間穩定在 40 家左右。換句話說,戰爭重稅並沒有對紡織業造成長期傷害。
6.2 本地銀行:一去不回
作者把三次 catasto 的數字,接上銀行公會 1340–1502 年的年度登記(中間 1400–1460 年因檔案佚失而空白)。兩種來源完全獨立,數字卻高度吻合:
- 14 世紀末:40–80 家銀行,合夥人在 1390 年代中期一度接近 160 人;
- 1427 → 1433 → 1458:39 → 27 → 16 家;
- 15 世紀後半:長期停在 30–40 家、合夥人 40–60 人的低原。
本地銀行業的萎縮是永久性的,這是全文最強的實證之一。
6.3 國際商業銀行
- 戰爭驅逐:1451 年威尼斯與亞拉岡驅逐佛羅倫斯商人。雖然 1454 年洛迪和約撤銷了驅逐令,到 1458 年人數仍未恢復。
- 有限責任合夥幾乎消失:這類用於海外試探的 accomandite 從 19 家降到 6 家,再降到 1 家,單獨就解釋了 1427–33 年衰退的 43%、1427–58 年衰退的 41%。作者借用 James March 的說法:亂世中商人「探索」新市場少了,轉為「深耕」既有路線。
- 可能有低報:小城市的佛羅倫斯商人太少,組不成 nazioni,官方難以查核。
- 羅馬的交叉驗證:羅馬海關紀錄列出 16 家佛羅倫斯進口商,catasto 列出 14 家,總數相近,但重疊的只有 6 家。
6.4 小手工業:工人階級也逃不掉
依 Bianchi 的同口徑職業清單,小手工業店家在 1427 年有 1,213 家,1433 年 786 家,1458 年 742 家,到 1480 年才回升到 1,256 家。作者原本以為內需型產業不會受國際波動影響,結果發現它們跌得跟銀行一樣重。
6.5 合夥流動性:倒閉不等於破產
| 期間 | 仍在原產業 | 原公司關門 | 完全離開該產業 |
|---|---|---|---|
| 1427 → 1433 | 26% | 18% | 56% |
| 1451 → 1458 | 32% | 11% | 57% |
佛羅倫斯的合夥契約通常只有三年左右,商人本來就常常進出產業。以 14 世紀為例,本地銀行家平均只在這行待 8.3 年。所以「關店」的成本不高,也不代表人已經破產。這些場外的前商人構成一種人力資本儲備,景氣一回來就能重新入場。
七、為什麼會衰退?作者的因果鏈
7.1 當事人怎麼說(大意轉述)
- 1431 年,Francesco Tornabuoni:生意極差,向任何人收債都收不回來。
- 1431 年秋,Alamanno Salviati:錢荒愈來愈嚴重,人人預言自己會破產,看不到盡頭。
- 1449 年,Matteo Strozzi 寫信給母親:城裡鬧「錢的饑荒」,商人賣貨只能拿到一半價錢。
- 1431 年政府委員會:城市的困境出在商人之間的信用崩壞。
- 諮議會的抱怨:catasto 讓店面關門、錢被藏起來、房子租不出去;許多店面和房屋被封死、廢棄,只為了避開評稅。
- 1481 年(另一次戰爭稅危機)的總結:戰費無底洞;收的是銀幣、付的是金幣;利息太高;有人不繳稅。
7.2 根本原因:戰爭 × 重稅
強制借款收入的高峰與戰爭時間完全重疊:對米蘭戰爭期間一年近 70 萬弗羅林,對盧卡戰爭期間一年近 69 萬,1452 年對威尼斯—亞拉岡戰爭期間約 65 萬。把兩輪戰爭的實收稅額除以當時全城應稅淨財富:
注意,這是佔全部財產的比例,不是年所得。
筆者補充一個獨立驗算。 論文提到 Matteo Palmieri 在 1428 年 7 月到 1431 年 6 月間被課了 64⅓ 次 catasto。依 Herlihy & Klapisch-Zuber 對 1427 年稅法的整理,每「一次」catasto 約為扣除後應稅財富的 0.5%(筆者依記憶轉述,細節請以原書為準):
個人帳簿推出約 32%,總體數字是 30%–34%,兩條獨立路徑得到幾乎相同的結果。作者的「三成財富」並非誇大。
此外還有兩個佐證:1423–25 年 prestanze 被課了 57 次;1431–32 年政府評定稅額比實收高出 46%,顯示繳不起或想辦法逃稅的人大增。
7.3 四種「錢荒」機制,外加一個
| 機制 | 運作方式 | 誰受傷最重 | 是否佛羅倫斯特有 |
|---|---|---|---|
| (a) 金幣外流 | 傭兵只收金幣;市民多以銀幣繳稅;金幣流出城外,銀幣隨之貶值 | 全體,尤其持有銀幣的平民 | 否,所有打傭兵戰的城邦都有 |
| (b) 公債崩盤 | 政府付不出利息,Monte 二級市場價格腰斬;最好用的支付工具在要繳稅時蒸發 | 持有公債的富人;造市的本地銀行 | 否,威尼斯同期公債也崩 |
| (c) 國際資本出逃 | 有流動資本的商人把錢移到海外,避開 catasto | 本地信用市場 | 被佛羅倫斯的國際銀行業放大 |
| (d) 信用違約傳染 | 高槓桿企業互相賒欠,一家收不到帳,就連帶付不出下一家 | 銀行、零售 | 被佛羅倫斯稠密的社會信用網絡放大 |
| (e) 店面空置 | 房產以 7% 租金報酬資本化計稅;沒有租金就沒有稅,房東乾脆讓店面空著 | 承租店面的手工業者 | 稅制設計造成 |
7.4 Monte 公債:付稅手段在最需要時蒸發
Monte 價格(佔面額百分比)在 1420 年代後期約 45–49,1430 年前後跌到 25 上下,1440–50 年代探底 14–17,1460 年代才回到 30 左右。1427 年 catasto 中,Monte 債權佔全城申報淨財富約 25%(以面額的 50% 計價)。
用兩個粗略算式看衝擊有多大。第一個是公債重新定價造成的帳面損失:
第二個是強制借款的實質負擔。繳了稅拿到的公債如果只值面額的 ,那麼:
這裡忽略了不穩定的利息收入。結論是:名義上的「借款」,實質上大半是沒收。作者還推測,公債二級市場的永久崩壞,是本地銀行業再也爬不起來的原因之一,因為 cambio 銀行原本是這個市場的主要造市者。
7.5 信用違約傳染:槓桿決定誰先倒
右邊的 表示「資產最多能損失多少比例才會吃光資本」。筆者據此加算一欄:
| 產業 | 1427 槓桿(僅計股本) | 可承受資產損失 | 1427–58 家數變化 |
|---|---|---|---|
| 商業銀行(國際+比薩) | 5.42 | 15.6% | −48.7% |
| 本地銀行 | 4.93 | 16.9% | −59.0% |
| 染整 | 2.27 | 30.6% | +33.3% |
| 布料零售 | 2.20 | 31.3% | −65.5% |
| 高級毛紡 | 1.17 | 46.1% | +25.0% |
| 絲綢 | 0.94 | 51.5% | −14.0% |
| 其他毛紡 | 0.54 | 64.9% | −26.7% |
意思是:一家銀行只要有大約六分之一的放款收不回來,資本就歸零;低階毛紡業者則要損失近三分之二才會倒。傳染的條件可以寫成:
其中 是已違約的債務人集合, 是 對 的債權, 是回收率。
筆者的統計檢查:把 7 個產業的槓桿與衰退率做相關,
方向符合作者的說法,但統計上不顯著。染整業是明顯的反例:槓桿 2.27,跟零售差不多,家數卻成長 33%。排除染整後 ,仍不顯著。作者自己也承認相關「不完美」。
7.6 因果鏈總覽
傭兵戰爭(米蘭 1424–28、盧卡 1429–33、威尼斯—亞拉岡 1451–54)
│
▼
Catasto 精準課到企業與動產 → 每輪戰爭抽走全城約 30% 財富
│
┌────────────┼─────────────┬──────────────┐
▼ ▼ ▼ ▼
金幣外流 Monte 公債崩盤 流動資本出逃 房東讓店面空置
(銀幣通縮) (付稅工具蒸發) (國際商人移資)(手工業失去店面)
└────────────┴──────┬──────┴──────────────┘
▼
高槓桿企業互相賒欠 → 收不到帳 → 連鎖違約
▼
銀行、零售、國際商銀大量退場;製造業撐住
▼
合夥體系生態崩塌 → 麥地奇一家獨大 → 政治權力集中
八、政治後果:合夥體系的生態崩塌與科西莫的一枝獨秀
合夥體系是一種「控股網」:一位資本家同時部分持有多家法律上獨立的公司,通常橫跨國際銀行、本地銀行與製造業。Padgett & McLean 先前證明,這種組織形式在 1383 年同時出現在五個家族,大多從本地 cambio 銀行起家再發展海外分行,也是複式簿記擴散的主要管道。
依論文表 7,筆者另算了兩項集中度指標:
| 指標 | 1427 | 1433 | 1458 |
|---|---|---|---|
| 合夥體系總數 | 27 | 18 | 15 |
| 兩家公司的小型體系 | 16 | 11 | 12 |
| 3–6 家公司的中型體系(不含科西莫) | 10 | 6 | 2 |
| 科西莫體系的公司數 | 5 | 5 | 13 |
| 體系內公司總數 | 74 | 48 | 43 |
| 麥地奇佔體系內公司比例 | 6.8% | 10.4% | 30.2% |
| 含本地銀行的體系(比例) | 13(48%) | 4(22%) | 6(40%) |
作者的論點:
- 本地銀行原本是合夥體系的「總行」與黏著劑。本地銀行業崩壞,就把多數體系的骨架抽掉了。
- 科西莫在 1433 年靠威尼斯與羅馬分行調來的資金救活了佛羅倫斯總行,又吸收了已解體的 Averardo de' Medici 與 Vieri di Nicola de' Medici 兩個體系的業務。
- 當他的體系大到其他人無法相比,外國君主與使節乾脆直接去他家談事,繞過共和國的官員。外交與匯兌、投資的對話合流,例如透過米蘭分行經理 Pigello Portinari 與 Francesco Sforza 結盟。
作者的定調很克制:科西莫並沒有刻意消滅對手,但他從對手的消亡中得利。
九、本文立論的八大特色
- 把稅單讀成產業普查:從「家戶財富」史料中讀出「產業結構」,是史料用法上的創新。
- 看家數,不看金額:面對逃稅問題的務實策略,以可公開觀察的「存在」取代可造假的「數字」。
- 嚴謹的三角驗證:銀行公會登記、Hoshino 與 Edler de Roover 的紡織普查、羅馬海關、Bianchi 的 1480 年店舖普查,多方互證。
- 從微觀網絡到總體波動:2011 年的論文談「社會嵌入的信用」,可說是個體經濟學;這篇談「信用泡沫的總體崩潰」,是它的總體經濟續篇。
- 讓當事人提出假設:先從諮議會辯論中歸納出四種錢荒機制,再拿數據逐一檢驗。
- 共演化(coevolution):政治(戰爭)塑造經濟(衰退),經濟又反過來塑造政治(麥地奇集中)。
- 非意圖後果:好的政策(公平、累進)帶來壞的結果;英雄的崛起靠的是生態,而不全是天才。
- 反直覺的理論挑戰:國家能力強,不等於經濟好。
十、延伸對照:作者沒有說、但值得一起看的資料
10.1 Catasto 為什麼是累進的?扣除額的數學
論文展示了累進的結果(最富與最窮十分位的實質稅率約差 5 倍),但沒有說明機制。依 Herlihy & Klapisch-Zuber 的整理,1427 年稅法允許每口人扣除約 200 弗羅林,自住房屋免稅,扣除後的餘額才按固定稅率課徵(同樣依記憶轉述)。即使稅率固定,扣除額本身就會產生累進:
以四口之家( )為例:
| 財富 W | 1,000 | 2,000 | 10,000 | 100,000 |
|---|---|---|---|---|
| 實質稅率 | 0.10% | 0.30% | 0.46% | 0.496% |
這與論文圖 1 的區間(約 0.08% 到 0.41%)量級吻合。再加上企業資本第一次被看見,富人的稅基一下子膨脹。這就是富人對 catasto 恨之入骨的原因。
10.2 「被封死的店面」與英國窗戶稅
諮議會抱怨的「店面被封死」,與英國 1696–1851 年的窗戶稅如出一轍。窗戶稅按窗數課稅,屋主便把窗戶用磚砌死。兩者道理相同:稅基可以被納稅人改變時,稅制就會扭曲實體經濟,而且受害者往往是承租人與使用者,而不是被課稅的屋主。
10.3 跨國比較:同樣打仗、同樣課稅,為何結果不同?
| 政體 | 主要財源 | 公債信用 | 戰爭壓力下的結果 |
|---|---|---|---|
| 佛羅倫斯 | 對企業與動產課的財富稅+強制借款 | Monte 價格跌到面額 15%–25% | 金融業長期萎縮,製造業撐住 |
| 威尼斯 | 估產稅+強制借款 | 1450 年代公債同步崩跌 | 1450 年代危機、Soranzo 銀行倒閉;靠國際貿易反彈 |
| 西恩納 | 借款+消費稅 | 借新還舊的惡性循環 | 長期衰落(Caferro 的研究) |
| 米蘭 | 領地稅收 | — | 1447 年衰退,但較輕;Epstein 認為市場整合較好 |
| 熱那亞(筆者補充) | 1407 年成立聖喬治銀行(Casa di San Giorgio),由債權人管理指定稅收 | 債權人直接控制償債來源,承諾較可信 | 後來成為西班牙王室的主要銀行家 |
| 荷蘭共和國(筆者補充) | 以消費稅為主,人均稅負極高 | 公債利率長期偏低 | 黃金時代,高稅負與繁榮並存 |
| 1688 年後的英國(筆者補充) | 以消費稅為主(Brewer 稱為「財政—軍事國家」) | 英格蘭銀行(1694)+國會擔保 | 稅負高,經濟仍成長 |
筆者的推論:問題也許不在「稅重不重」,而在於課什麼和債可不可信。佛羅倫斯同時犯了兩個忌諱:直接課最會流動、也最脆弱的金融資本,又讓公債實質違約。這其實正是 North & Weingast「可信承諾」理論會預測的失敗。
10.4 現代財富稅的鏡子
- OECD 統計顯示,1990 年有 12 個 OECD 國家課徵淨財富稅,到 2017 年只剩 4 國。理由多是效率不佳、行政成本高、收入太少。
- 挪威 2022 年財富稅率約 1%–1.1%,該年有 47 位淨資產超過 1 億挪威克朗的富豪離境,合計身家約 440 億克朗,多人移居瑞士。
- 對照之下,catasto 戰時的實質年稅率約 10%,是現代財富稅的十倍。1427–33 年的佛羅倫斯可說是一場極端版本的財富稅自然實驗,資本出逃(機制 c)完全在預料之中。
10.5 網絡理論:「穩健又脆弱」與 1763 年阿姆斯特丹
- Allen & Gale(2000)、Acemoglu、Ozdaglar & Tahbaz-Salehi(2015)指出:稠密的金融網絡能分散小衝擊,卻會放大大衝擊,也就是「robust-yet-fragile」。佛羅倫斯商人以互相賒欠、互相抵帳(Goldthwaite 所說的 offsetting)維繫交易,平時效率極高;一旦遇上「抽走三成財富」的巨大衝擊,就從避震器變成傳導線。
-
1763 年阿姆斯特丹危機是一個絕佳的對照案例(Schnabel & Shin):
- 匯票承兌鏈把阿姆斯特丹、漢堡、柏林綁在一起,每個背書人都負連帶責任;
- 表面上每筆負債都有對應債權,資產負債表看似「完美避險」,實際上掩蓋了槓桿;
- de Neufville 於 1763 年 7 月 29 日倒閉後,先後兩波傳染,超過 100 家銀行倒閉,多數在漢堡;
- 流動性充足的 Hope & Co. 則幾乎毫髮無傷,當年甚至可能獲利增加(第十一節還會再提)。
10.6 Fisher 的債務通縮
論文提到「金幣外流導致銀幣貶值」,這正好對上 Irving Fisher(1933)的債務通縮機制:貨幣緊縮 → 物價下跌 → 債務的實質負擔加重 → 違約 → 被迫拋售 → 物價再跌。佛羅倫斯商人信中「貨物只能賣半價」的抱怨,就是這個循環的寫照。
十一、專題:商業史上的「亂世出英雄」
11.1 先替流行說法做事實查核
坊間常見的「麥地奇優勢」說法,筆者逐條對照本文與其他史料:
| 流行說法 | 說明 |
|---|---|
| ① 控股公司架構是違約防火牆 | 1455 年布魯日法院審理 Ruffini 訴麥地奇案:米蘭商人因倫敦分行賣出的羊毛有瑕疵,轉告布魯日分行。法院接受兩家分行「同一老闆、不同公司」的抗辯,駁回訴訟。不過依 Padgett & McLean,由法律上獨立的公司組成的合夥體系,自 1383 年就已存在,Datini 等競爭者同樣具備。真正的對照組是 1340 年代 Bardi、Peruzzi 那種單一大公司。而且在經濟上,科西莫反而是利用這張網來調度資金:1433 年由威尼斯與羅馬救援佛羅倫斯總行。 |
| ② 教廷御用銀行,有源源不絕的現金流 | 羅馬分行在 1420–1435 年間一度貢獻高達 62% 的利潤,1427 年握有約 10 萬弗羅林的教廷人員存款。但主要利潤來自商品銷售與匯兌,而非「代收全歐什一稅」。教廷關係也很不穩:1470 年代教宗 Sixtus IV 時期,明礬生意與教廷財務代理先後轉到帕齊家族手上。 |
| ③ 1433 年預先轉移資產,避開危機 | 確有在被捕前秘密把資金存放到聖馬可修道院的記載。流亡時,威尼斯曾派使節到佛羅倫斯要求撤銷放逐令,遭拒後科西莫便在威尼斯定居,其弟 Lorenzo 隨行。一年後,瀕臨破產的佛羅倫斯政府把科西莫連同他的錢一起請了回去。但說他「避開主要危機」不準確:1429–33 年正是危機高峰,本文顯示佛羅倫斯總行需要被救援。關鍵在跨城的資金回流,而不是單純出逃。 |
| ④ 把重稅概念武器化打擊政敵 | 本文明言 catasto 在 1434 年科西莫上台時就被廢除,到 1458、1469 年才短暫恢復,所以「保留並武器化 catasto」與史實不符。有證據支持的是:麥地奇低報資本(de Roover 1458、Molho 1451);廢除 catasto、回到裁量式評稅後,給了偏袒空間(Molho、Petralia 都懷疑麥地奇政權偏重恩庇);到了 Lorenzo 時代,確有以重稅迫使政敵破產或流亡的情形。至於 Palla Strozzi:他在 1427 年是全城首富,總資產約 16.3 萬弗羅林,但他的財務困境主要發生在阿爾比齊時代的 catasto 重稅期,1434 年被科西莫放逐,1462 年死於帕多瓦。 |
11.2 麥地奇真正的生存方程式
- 營收重心在佛羅倫斯之外:利潤主要來自羅馬,資金放在威尼斯、日內瓦。catasto 打擊的是以佛羅倫斯為根據地的財富,而麥地奇是最典型的「國際流動資本」,也就是機制 (c) 的受益者。
- 法律上隔離,經濟上互通:分行各自獨立,可以擋住外部求償;需要時又能互相輸血。
- 政治押注:Molho 指出科西莫大額借錢給政府;Kent、Padgett & Ansell 則強調他資助盟友。
- 網絡位置:Padgett & Ansell(1993)發現,麥地奇與舊貴族聯姻,生意卻和新興家族往來,自己成為兩個互不相連的群體之間唯一的橋樑。這就是「robust action」:模稜兩可、讓各方都依賴他。
- 外部盟友:威尼斯的庇護;1434 年流亡到佛羅倫斯的教宗 Eugenius IV 出面調停;日後與米蘭 Sforza 結盟。
- 生態效應:這是本文的主論點。高槓桿的競爭者在重稅下倒下,空出的位置由麥地奇填補。
- 陰暗面:低報資本;1434 年掌權後大批放逐政敵,其中不乏銀行家族。
11.3 跨時代案例:
總表
| # | 時間窗 | 主角 | 危機(層級) | 體質設計 | 關鍵進退 | 危機窗內的戰果 |
|---|---|---|---|---|---|---|
| ① | 1434–66 | Filippo Strozzi 與母親 Alessandra | 政治流放+catasto(家族) | 以受法律保護的嫁妝債權護住家產;兒子十來歲就分派到巴勒莫、巴塞隆納、拿坡里、布魯日 | 拿坡里王室打仗缺錢時及時放款;大赦令一下立刻回城 | 父親遺產僅四千多弗羅林;兄弟自組銀行股本 1.6 萬達克特,成為國王的御用銀行家 |
| ② | 1427–58 | Andrea Banchi(佛羅倫斯絲綢) | 本文研究的戰爭重稅與錢荒(行業) | 零售另組合夥;生產採外包制;只做最高檔織錦 | 往巴塞隆納、日內瓦找買家;代理人靠不住就收手 | 1427 年絲綢業者中排第四;1457 年擠進全城前十大納稅人 |
| ③ | 1575–79 | Simón Ruiz(西班牙梅迪納德爾坎波) | 腓力二世停付、熱那亞銀行家罷貸(國家/行業) | 本業是匯票;王室貸款只承擔 1/3–1/4,其餘分給夥伴 | 兩度叩門被拒,等熱那亞人出局才進場;1588 年前抽身 | 從「中等銀行家」躋身王室財政要角 |
| ④ | 1809–43 | 伍秉鑑(浩官,廣州怡和行) | 十三行連環破產+連帶責任+捐輸(網絡) | 不輕易賒帳;與美商結盟,資金經他們投資海外 | 當上總商後替倒下的同行收拾殘局;花錢「退居幕後」 | 1837 年全行只剩他與潘家拿得出兩萬元;自估身家 2,600 萬銀元 |
| ⑤ | 1857 | Moses Taylor(紐約 City Bank) | 1857 年恐慌(全國) | 「隨時有現金」政策;旗下企業的主帳戶一律開在自家銀行 | 擠兌時接住別家流出的存款;低價買進破產的鐵路 | 存款在恐慌中增加 42%(1873 年再增 32%) |
| ⑥ | 1874–76 | 三野村利左衛門(三井組) | 抵當增額令,官金匯兌商連環倒(行業) | 1872 年把吳服店切出去,專心做金融 | 新令發布前五個月就秘密向外資借款,備妥擔保 | 小野組、島田組倒閉;1876 年成立日本第一家民營銀行 |
| ⑦ | 1889–1904 | 黃仲涵(爪哇三寶壟) | 1884 年後的糖業長期蕭條(行業) | 以鴉片包稅權當現金牛 | 以債權人身分接手違約者的糖廠;官方收回鴉片專賣前已完成轉型 | 鴉片獲利約 1,800 萬荷盾,轉成糖業帝國 |
| ⑧ | 1893–96 | James J. Hill(大北方鐵路) | 1893 年恐慌,鐵路大批破產(全國/行業) | 最低坡度、最短路線;西段不靠聯邦補助 | 降運費、借錢給沿線客戶;聯手摩根接下對手 | 每噸運輸成本一年降 13%;取得北太平洋的控制權 |
| ⑨ | 1906–07 | 二代目野村德七(大阪) | 日俄戰後股市泡沫崩盤(市場) | 1906 年設調查部、辦客戶市況報 | 由多翻空、越漲越加碼;借到 100 萬圓撐過軋空 | 從資本 2 萬圓的小店躍升為大阪龍頭 |
| ⑩ | 1916 | 宋漢章、張嘉璈(中國銀行上海分行) | 北京政府停兌令(全國) | 停兌令前六週已組成股東聯合會;現金準備逾六成 | 安排自己「被告」,借租界法院擋住撤職;談好 200 萬元外資額度卻一文未動 | 一週內平息擠兌,鈔票信用從此確立 |
| ⑪ | 1930–36 | 盧作孚(民生公司) | 川江航運供過於求的殺價戰(行業) | 主打定期客運;人事、財務、燃料、調度「四統一」 | 「化零為整」:折價收購、債務付現、餘額換股、全員留用 | 船隊從 3 艘 230 噸增至 48 艘 1.86 萬噸 |
| ⑫ | 1932–33 | 瓦倫堡家族(SEB/Investor) | 克魯格帝國崩潰(企業網絡) | 銀行+控股公司雙層結構;放款要求股票質押 | 把質押股票轉成持股,入主瑞典火柴 | 從克魯格的大債主變成新的工業主人 |
| ⑬ | 1997–2002 | 金勝猷(韓亞銀行) | 亞洲金融風暴(全國) | 民間投資金融公司出身,1991 年才轉型為銀行,規模小 | 先向 IFC 補資本;只收資產不收債;用股票支付併購 | 總資產從 22.9 兆韓元增至 84 兆,躍居第三大 |
① Filippo Strozzi 與 Alessandra Macinghi Strozzi:被放逐的家族,在拿坡里重建銀行(1434–1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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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機
- 1434 年科西莫回城後,Strozzi 家族遭放逐。父親 Matteo 被限居佩薩羅,1435 年死於瘟疫,遺產只有四千多弗羅林。
- 流亡者仍須繳佛羅倫斯的稅。據女婿 Rucellai 記載,族長 Palla Strozzi 光在 1423–33 年就繳了 16 萬弗羅林戰爭稅,家產最後被稅和流放耗盡。
- 1458 年 11 月,政府再下令:流亡者的兒子與後代一律放逐 2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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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質
- 1440 年,母親 Alessandra 依嫁妝債權拿回價值 1,600 弗羅林的家產。嫁妝在法律上受保護。
- 1442 年與 1446 年的 catasto 申報裡,她把尚未出售的產業列在自己名下,並註明兒子們「一無所有」,全靠她的嫁妝過活。
- 田地分批出售,二十年間共得約兩千弗羅林;城裡的房子始終不賣。
- 兒子們十來歲就被送出城。Filippo 1441 年去巴勒莫,之後到瓦倫西亞、巴塞隆納,1447 年落腳拿坡里;Lorenzo 去布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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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退
- Filippo 先在堂兄 Niccolò 的拿坡里銀行做事,1455 年起兼任麥地奇在當地的通訊人。
- 拿坡里王室與安茹家族、叛亂貴族交戰,軍費吃緊。傳記用「慷慨而及時」形容他當時的放款。
- 1463 年 1 月,國王 Ferrante 授予他在王國經商的特權,任命他為顧問與御用銀行家。
- 1466 年 9 月大赦,他 11 月就回到佛羅倫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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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果
- 兄弟自組的公司股本 1.6 萬拿坡里達克特,Filippo 佔四分之三。
- 佛羅倫斯使節要見國王,得先經過 Strozzi 的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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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
- Filippo 的財產從 1471 年的 3.1 萬弗羅林增加到 1483 年的 11.2 萬。
- 1489 年,他在母親當年堅持不賣的老宅基地上動工興建 Strozzi 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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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證:Giovanni Rucellai
- 他是 Palla 的女婿,1433 年還參與了放逐科西莫的 Balìa。他自述「被政權懷疑了 27 年(1434–1461)」。
- 他沒有切割岳父,反而擔任其法律代理人。同時把資本放在城外:1441 年在威尼斯合組匯兌兼絲綢公司(他出資 6,000 弗羅林),後來又有拿坡里、比薩的據點。
- 1461 年,他讓兒子與麥地奇家的 Nannina 訂婚,1463 年恢復任公職資格。他自述把微薄的遺產「增加了好幾倍」,但沒有可靠數字。
- 與本文的對照:兩人用的正是麥地奇「錢不放在佛羅倫斯」的公式(機制 c),只是被逼出來的。
② Andrea Banchi:本文表格裡「絲綢撐住了」背後的一張臉(1427–1458)
- 危機:就是本文研究的三十年。絲綢業家數減少 14%,經人口校正後反而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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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質
- 1428 年,他和 Piero d'Andrea Petrini 另組一家零售合夥,自己只保留織造。
- 生產採外包制:約一百名工人在家織,工錢隨訂單走,固定成本極低。
- 只做織錦、提花絲絨、緞紋這類最高檔貨。約三分之一的產品賣給進出口商,有時直接換成生絲;三分之一以上的生絲來自裏海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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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退
- 城內錢荒,他就往外找買家:巴塞隆納、日內瓦,並向麥地奇日內瓦分行買匯票把貨款匯回。
- 日內瓦的生意做到 1456 年,因為找不到可靠的代理人而收手。
- 羅馬教廷市場他沒有門路,始終打不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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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果
- 1427 年,絲綢業者中只有三人評稅比他高;1457 年,他已是全城前十大納稅人。
- 最好的 1439–41 年,三年獲利約 5,063 弗羅林。
- 1454 年,他和兩名自己培養的員工組成最後一個合夥,約定他死後還要延續五年。
- 後來:1450 年代年報酬率降到約 6.4%,遠低於對手 Tommaso Spinelli 的約 20%。1462 年以九十高齡過世。
- 一個細節:據他年輕合夥人的說法,帳上的數字是「為了 catasto 而調整過的」。重稅之下的低調,有時就是做帳。
③ Simón Ruiz:等熱那亞人出局才進場的西班牙商人(1575–1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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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機
- 1575 年 9 月,腓力二世停止支付熱那亞銀行家。國內信用凍結,梅迪納德爾坎波的大市集停擺。
- 塞維亞的 Morga、Espinosa 等商號倒閉,熱那亞巨頭 Nicolao Grimaldo 也從此衰落。
- 直到 1577 年 12 月的「總和解」(Medio General)才收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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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質
- 他原本是批發商,從南特進口布列塔尼布料,弟弟 Andrés 坐鎮南特。
- 他認真看待高利貸禁令,所以本業放在匯票,而不是放貸。
- 通訊網遍及里昂、塞維亞、安特衛普、里斯本。
- 替王室放款時,他只承擔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其餘找夥伴分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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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退
- 1566 年他就算過:借錢給王室年息可達 18%,做匯票只有約 6%。
- 1569、1571 年兩度想打進王室借貸,都被熱那亞人擋在門外。
- 1575 年熱那亞人被停付、集體罷貸,王室急需新金主,他才進場:1576 年 9 月與葡萄牙夥伴合承一筆 4.5 萬埃斯庫多的貸款,1579 年 7 月再承作 10 萬金埃斯庫多。
- 戰果:法國史家 Lapeyre 指出,這位「中等規模的銀行家」主要靠 1576–79 年的活動,在王室財政中取得顯著地位。確切獲利沒有留下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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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
- 1588 年前,他已退出直接借錢給王室,改當佣金代理人,但仍被 1596 年那次停付套住。
- 他留下約 5.8 萬封商業書信與 2.3 萬張原始匯票,是西班牙獨一無二的商業檔案。
④ 伍秉鑑(浩官):在「法定傳染」的系統裡活到最後(1809–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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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機
- 清廷要求十三行對外商欠款負連帶責任。1780 年起向各行抽「公所基金」,帳面約 3%,實際 3–7%。一家倒了,其他家得替它還。此外還有名目繁多的捐輸。
- 1809 年起幾乎年年有行商倒閉:1810 年倒兩家;1813 年五家初級行商被託管,外商債權近 400 萬元;1823–28 年又倒四家;1830–38 年再倒七家。
- 1800 年的 8 家行商,到 1814 年只剩 4 家。
- 連帶責任的帳單:1815–28 年 172.5 萬兩,1829–42 年 279.4 萬兩。
- 與本文的對照:這等於把佛羅倫斯的機制 (d) 寫進法律,再疊上一層類似 catasto 的強制捐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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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質
- 不輕易賒帳給人。
- 與美商 Perkins & Co.、Cushing、Forbes、旗昌洋行結盟,部分財富經由他們投資海外。
- 在武夷山擁有茶園,掌握貨源。
- 研究者推測,他有不少資產登記在親友與夥伴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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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退
- 1812 年成為總商。
- 1813 年,他與 Mowqua 借給東印度公司 16.6 萬兩,替初級行商繳關稅。
- 1822 年,他出 4 萬兩填補 Pacqua 欠官府的債,並把帕西商人的債權談到六折。
- 1826 年,他付 50 萬元把行商執照轉給兒子,自己名義上退居幕後,實際上仍在掌舵。
-
戰果
- 1829 年,外商認為全行真正還得出錢的只有三家,他是其一。
- 1837 年,渣甸寫道:除了他與潘家,沒有一家行商拿得出兩萬元。
- 1834 年他自估身家 2,600 萬銀元。這是本人估計,經美商 Hunter 轉述。
- 後來:南京條約的 300 萬元商欠,他一人出了 100 萬。六週後(1843 年 9 月)他過世,公行制度也隨之廢除。
- 一個細節:1827 年,他撕掉美商 Benjamin Wilcocks 欠他的 7.2 萬元借據,好讓對方回國。在一個連帶責任的系統裡,信用就是他的護城河。
⑤ Moses Taylor:恐慌時,存款流向看起來最不會倒的人(1857)
- 危機:1857 年 8 月,俄亥俄人壽信託的紐約分行關門,引爆恐慌。10 月 13 日擠兌,紐約幾乎所有銀行都停止兌付金幣,有一天就關了 18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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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質
- 1856 年起主持 City Bank,奉行「隨時有現金」:持有大量閒置現金,以活期拆款當第二道準備,不碰不穩定的資金來源。
- 旗下所有企業的主帳戶都必須開在 City Bank,他自己的大筆財富也存在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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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退
- 據事後報紙轉述,擠兌那天傍晚,銀行手上的現金比早上還多:早上 40 萬美元,晚上 47 萬。
- City Bank 隔天仍隨全體停兌金幣(全城只有 Chemical Bank 硬撐),但照常營業、照收存款。
- 同一時間,他買進剛破產、毫無營運資金的德拉瓦—拉克瓦納—西部鐵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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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果
- 存款在 1857 年恐慌中增加 42%,1873 年恐慌再增加 32%。
- 鐵路股價據說從每股 5 美元漲到七年後的 240 美元。這是單一來源,引用宜保守。
- 後來:1882 年過世,遺產約 7,000 萬美元,持有 City Bank 近三分之一的股份。這家銀行就是後來的花旗。
- 與本文的對照:佛羅倫斯本地銀行的槓桿約 4.9 倍,六分之一的放款收不回就破產。Taylor 反其道而行,讓銀行在恐慌中成為避風港。
⑥ 三野村利左衛門:比法令早五個月的借款(1874–1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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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機
- 明治初年,政府把公款交給三井、小野、島田等「為替方」代管,只要求三分之一的擔保。
- 1874 年 10 月 22 日的抵當增額令把擔保提高到 100%,限 12 月 15 日前補足。
- 小野組 11 月倒閉,島田組 12 月倒閉。三井要補交的擔保超過 200 萬圓。
- 體質:1872 年(明治 5 年)正月,大藏大輔井上馨要三井「把吳服業分出去,專心辦銀行」。三野村把越後屋吳服店劃給新設的三越家,金融與零售從此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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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退
- 1874 年 5 月起,三井秘密向英國的東洋銀行(Oriental Bank)借款,到 12 月累計 100 萬美元,用來買公債與地券。新令一下,就能如期交出擔保。
- 這筆借款連三井內部都保密,怕被外資吞併。
- 借款比法令早了五個月,與「井上馨曾警告三野村小野組不穩」的說法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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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果
- 1874 年 12 月,三井六位家長聯名致函感謝他。
- 1876 年 7 月三井銀行開業,資本 200 萬圓,是日本第一家民營銀行,承接三井組的 26 處分支。
- 同年成立三井物產,以政府委託的米穀出口所得償還東洋銀行。
- 注意:小野組的官金業務是由大藏省轉給第一國立銀行,三井並沒有接手。
- 後來:三野村病重,沒能參加銀行開業,1877 年 2 月過世。三井在 1875 年也一度深陷資不抵債,是靠政府保護才穩住,這是必須附帶說明的代價。
- 順帶一提:同一場風暴裡,小咖安田善次郎在 1874 年 10 月接下司法省的匯兌業務。他的存款從 1873 年底的 6 萬圓增加到 1876 年底的 39 萬圓,其中 28 萬是公款。
⑦ 黃仲涵:用鴉片的現金,接手糖業的殘骸(1889–1904)
- 危機:1882–84 年,甜菜糖讓世界糖價腰斬,爪哇糖廠陷入資金枯竭,銀行在糖業上的獲利低迷約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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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質
- 他手上有一頭與糖價無關的現金牛。1889 年 7 月,前一個得標的何家合夥破產,他以至少 12.53 萬荷盾標下三寶壟的鴉片包稅權,出價還超過父親設的上限,惹得父親大怒。
- 1890 年代初,他又陸續拿下日惹、梭羅、泗水的包稅權。
- 1893 年,他把父親創立的建源(Kian Gwan)改組成荷蘭式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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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退
- 1890 年代中起,他用鴉片的現金放款給糖廠,再以債權人身分陸續接手還不出錢的東爪哇糖廠。
- 1904 年殖民政府收回鴉片專賣時,他的重心早已移到糖業。
- 1920 年遷居新加坡,避開允許女兒繼承的荷蘭繼承法,以及 30% 的戰時超額利得稅。
- 戰果:1890–1903 年,鴉片獲利約 1,800 萬荷盾;1924 年過世時遺產約 2 億荷盾。集團最終擁有五座糖廠,但並非全在危機期間買進。
- 後來:1961 年,印尼政府沒收集團資產。
⑧ James J. Hill:把低成本蓋進鋼軌裡(1893–1896)
- 危機:1893 年 2 月,費城—雷丁鐵路被法院接管,北太平洋、聯合太平洋、聖塔菲接連倒下。光是 1893 年,就有超過 2.7 萬英里、資本額近 20 億美元的鐵路被接管,約佔全美鐵路里程的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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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質
- 他的建路原則是:最好的路線、最短的距離、最低的坡度、最少的彎道。
- 1889 年 12 月,他的人找到海拔 5,214 英尺的 Marias 隘口,路線縮短近百英里。
- 西段不靠聯邦補助,以低成本、審慎的方式建造。
- 主線在 1893 年 1 月 6 日全線完工,正好趕在恐慌之前。對手北太平洋則坡陡、利息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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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退
- 恐慌中他反向操作:調降農產品運費、為沿線客戶的事業提供信用、推出 10 美元的移民票,同時一再減薪。
- 1894 年 4 月工會罷工 18 天,他接受仲裁、恢復工資。
- 1895 年,他與北太平洋的債權人談妥合併方案。1896 年 3 月,最高法院以明尼蘇達州禁止平行鐵路合併為由判決無效。一個月後,他改與摩根合作,取得北太平洋的控制權。
- 戰果:一年內每噸貨物的運輸成本降低 13%,公司淨值增加近一千萬美元。
- 後來:1901 年成立的北方證券公司在 1904 年被最高法院解散。兩條鐵路到 1970 年才正式合併為 Burlington Northern。
⑨ 二代目野村德七:「行情瘋了」(1906–1907)
- 危機:日俄戰後股市狂熱。當時的指標股「東株」從 1905 年的 141.5 圓漲到 1907 年 1 月約 750 圓。1 月 21 日開始崩跌,到 1914 年底已從高點跌掉 64%。大投機客「鈴久」(鈴木久五郎)因賣出時機錯誤而傾家蕩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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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質
- 1904 年,他接手資本 2 萬圓的小證券店。
- 1906 年 4 月設立調查部,請前《大阪每日新聞》經濟記者橋本喜作主持。
- 同年發行《大阪野村商報》,每天提供客戶前日市況、個股分析與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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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退
- 他原本看多,後來根據調查「一百八十度大轉彎」轉為放空,股價越漲越加碼。
- 1907 年 1 月 8 日,他在商報刊出意見廣告「相場は狂せり」(行情瘋了)。
- 軋空期間他資金幾乎耗盡,向資本約 300 萬圓的鴻池銀行借到 100 萬圓,撐到崩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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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果
- 野村官方只說他獲得「莫大利益」,他從此人稱「賣出的野村」。
- 1955 年的二手記載說,他的資產達 700 萬圓以上,約為原始資本的 350 倍。這個數字未見一手來源。
- 後來:1918 年成立大阪野村銀行,1925 年成立野村證券。
- 一個細節:放空時他還叫野村信之助,父親正因胃癌臥病,同年 10 月過世。
⑩ 宋漢章、張嘉璈:讓自己被告的銀行家(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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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機
- 袁世凱為了帝制與軍費大量發鈔。到 1915 年底,中國銀行與交通銀行分別發行了約 3,844 萬元與 3,729 萬元。
- 1916 年 5 月 12 日,國務院下令兩行停止兌現、停付存款。北京市面恐慌,上海有錢莊拒收鈔票。
- 交通銀行的鈔票隨即貶值,外商只肯以六折收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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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質
- 停兌令前六週(4 月 1 日),中國銀行股東已成立「股東聯合會」,用意正是在危機時當保護傘。
- 上海分行的現金準備,估計超過鈔票與存款的六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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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退
- 股東聯合會通過五項措施:選出監察人接管、聘律師代股東保管資產、把準備金交給律師、所有分行照常兌現、到期存款照付現金。
- 宋漢章請教租界會審公堂的法官,得到一個點子:讓利害關係人找個理由告他們。官司未結,北京就不能逮捕或撤換被告。於是浙江地方實業銀行的李銘、蔣抑卮,以及上海商業儲蓄銀行的陳光甫,代表股東、存款戶與持票人提告。
- 他向匯豐、麥加利等約十家外商銀行談妥透支額度,每家 10 萬到 40 萬元,總計約 200 萬元,一文未動。市場一知道有這筆錢在背後,擠兌就散了。
- 他們致電北京:庫中現金兌到最後一元,才會停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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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果
- 擠兌從 5 月 12 日持續到 19 日。第一天兩千多人,客人前門進、後門出。到 14 日,現金準備已用掉約八成,但人潮已經退了。
- 之後浙江、安徽、江西都按面額收中國銀行的鈔票。張嘉璈形容上海分行的鈔票信用「從此日益昭著」。
- 後來:張嘉璈後來出任中國銀行總經理,1935 年被撤換。
- 說明:上海分行 1916–17 年的存款與發行量,我找不到可靠數字。這裡的「逆勢成長」主要指信用與地位。
⑪ 盧作孚:把殺價戰的輸家一家一家換股收編(1930–1936)
- 危機:1920 年代末到 1930 年代初,川江(重慶—宜昌)船隻過多,中外輪船公司競相削價。小型華商航運公司瀕臨倒閉,美商捷江輪船公司也破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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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質
- 1925 年在合川創立,實收資本只有 8,000 元。
- 第一艘船「民生」號約 70 噸,1926 年開始在嘉陵江跑合川—重慶的定期客運,不跟同業搶不定期的貨運,第一年就賺了約 2 萬元。
- 內部推行人事、財務、燃料、調度「四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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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退
- 1930 年起「化零為整」:一年內併入重慶以上的 7 家華商公司,接著再併下游十多家。到 1934 年,共吸收 30 多艘船、7,000 多噸。
- 收購條件很講究:資產折價估值,債務用現金清償,剩下的價值換成民生股票;原有船員全部留用,量才錄用。
- 1933 年借款 160 萬元。1935 年在上海發行 100 萬元公司債,買下破產的捷江船隊與部分英國船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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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果
- 船隊從 1929 年的 3 艘 230 噸,增加到 1935 年的 41 艘 16,093 噸,1936 年再到 48 艘 18,563 噸。
- 資本從 1930 年的 25 萬元增加到 1936 年的 167.4 萬元。
- 1935 年後,這條航線上除了太古、怡和、日清等少數大公司,幾乎沒有其他對手。
- 後來:1938 年他主持宜昌大撤退,民生公司損失 16 艘船。1952 年「五反」運動中,他自殺身亡。
⑫ 瓦倫堡家族:從債主變成主人(1932–1933)
- 危機:1932 年 3 月 12 日,火柴大王克魯格在巴黎自殺,帳上號稱 2.5 億美元的資產幾乎都不存在。大債權人與供應商最後只收回約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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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質
- 先澄清一個常見誤解:SEB 並沒有避開克魯格。它是克魯格公司的三大貸款銀行之一,經手人正是 Marcus Wallenberg Jr.。
- 真正的差別在結構:
- 放款要求以股票質押;
- 1916 年戰時法令限制銀行長期持股後,他們成立控股公司 Investor 接收銀行持股,從此有了能合法當股東的載體;
- 從 1890 年代起,他們就習慣在客戶出事時把債權轉成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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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退
- 克魯格崩潰後,質押的股票直接轉為持股。
- 與 SEB 關係密切的投資公司買下瑞典火柴的大批股份,Jacob Wallenberg 出任董事長,一路做到 1973 年。
- Investor 同時增持 Ericsson 與 SKF。
- 戰果:1932 年,瑞典火柴與 Ericsson 成為瓦倫堡集團的持股。一場讓眾多投資人血本無歸的崩盤,把他們從債主變成主人。
- 後來:當時 Ericsson 的表決權多數在 ITT 手上,瓦倫堡家要到 1959 年才拿到約 25% 的表決權。
- 一個細節:家族座右銘「Esse, non videri」(要實在,不要被看見),是 Marcus Wallenberg Sr. 1931 年受封時採用的,正好在克魯格崩潰前一年。這大概是「惦惦吃三碗公」最正式的拉丁文版本。
⑬ 金勝猷與韓亞銀行:小銀行在風暴裡長成第三大(1997–2002)
- 危機:1998 年 6 月 29 日,韓國政府一口氣關閉東和、東南、大同、忠清、京畿五家銀行,由國民、住宅、新韓、韓美、韓亞等健全銀行接收資產。首爾銀行被國有化,注資 5.7 兆韓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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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質
- 前身是 1971 年成立的韓國投資金融,號稱韓國第一家完全由民間出資的非銀行金融機構。
- 1991 年才改制為銀行,當時只有 2 家分行、347 名員工。1993 年獲《Euromoney》評為韓國最佳銀行。
- 起步晚、規模小,推測舊帳也較少。這一點是筆者的推論,我查不到具體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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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退
- 1997 年 3 月,金勝猷接任行長,正好在風暴前夕。
- 1998 年 6 月,他先與國際金融公司(IFC)簽下最多 1.52 億美元的增資與融資方案,補強被侵蝕的資本與外匯流動性。同月接收忠清銀行,只收資產,不承接負債。
- 1999 年 1 月,與主動上門的 Boram 銀行合併。
- 2002 年 8 月擊敗 Lone Star 標下首爾銀行,以新發行的股票支付。
- 戰果:總資產從 1997 年底的 22.9 兆韓元,增加到 2002 年併入首爾銀行後的 84 兆,排名升到第三,僅次於國民與友利。
- 後來:2010–12 年收購韓國外換銀行,2015 年合併為 KEB 韓亞銀行。
11.4 危機贏家的八條共同劇本
| 劇本 | 核心做法 | 案例 | 對應本文的機制 | 反面對照 |
|---|---|---|---|---|
| ① 錢住在震央之外 | 收入與資產不要全押在被重稅、被信用風暴打中的那座城 | Strozzi(拿坡里)、Rucellai(威尼斯)、浩官(美國夥伴)、黃仲涵(遷居新加坡) | (c) 資本出逃;catasto 只課得到看得見的佛羅倫斯財富 | Palla Strozzi:十年繳了 16 萬弗羅林戰爭稅,家產被稅和流放耗盡 |
| ② 平時囤現金,亂時接存款 | 把流動性當成產品;恐慌時,錢會流向看起來最不會倒的人 | Moses Taylor(存款 +42%)、中行上海分行(準備逾六成)、浩官(不輕易賒帳) | (d) 信用違約傳染 | 1857 年紐約一天倒閉 18 家銀行;佛羅倫斯本地銀行只承受得起約 17% 的資產損失 |
| ③ 把低成本蓋進體質 | 固定負擔低,殺價戰時才有降價的本錢 | Hill(低坡度路線)、盧作孚(定期客運+四統一)、Banchi(外包制) | 7.5 節槓桿表:固定負擔愈重,愈先倒 | 北太平洋鐵路:坡陡、利息重 |
| ④ 救生艇先談好,最好用不到 | 危機前備好信用額度與擔保品;額度本身就是給市場的訊號 | 中行上海(200 萬額度未動用)、三野村(提前五個月借款)、野村(鴻池 100 萬圓) | (b) 付款工具在最需要時蒸發 | 小野組、島田組:擔保令一下就倒 |
| ⑤ 以債權人身分接收,只收資產不收債 | 透過質押、債權或換股取得資產,把負債留在原處 | 瓦倫堡(質押股轉持股)、黃仲涵(接手違約糖廠)、韓亞(只收資產、以股支付)、盧作孚(餘額換股、全員留用) | 科西莫吸收瓦解的 Averardo、Vieri 兩個體系 | 克魯格的一般債權人:只收回約四成 |
| ⑥ 資訊先行,敢跟市場唱反調 | 自建情報系統;判斷與群眾相反時敢押注 | 野村(1906 年的調查部)、三野村(井上馨的預警)、Ruiz(遍布歐洲的通訊網) | 麥地奇的分行書信網 | 鈴久:看對了方向,賣錯了時機 |
| ⑦ 等對手出局再進場,見好就收 | 不在別人的主場硬拚;機會出現時迅速進場,風險升高時退出 | Ruiz(1576 年進、1588 年前退)、Strozzi(戰時放款換來 1463 年的特權)、Hill(被判無效後一個月改走摩根路線) | 生態效應:位置是倒下的對手空出來的 | Ruiz 自己也沒能退乾淨,仍被 1596 年的停付套住 |
| ⑧ 低調,不當被開刀的目標 | 在重稅與政治清算之下,能見度本身就是風險 | Rucellai(「被懷疑 27 年」)、瓦倫堡(Esse, non videri)、浩官(花錢退居幕後)、Banchi(為 catasto 調帳) | catasto 課的是看得見的財富 | Palla Strozzi:1427 年全城首富,也是最顯眼的靶子 |
筆者的兩點觀察
- 贏家的「進退」,多半是事先備好的選項。 Alessandra 的嫁妝債權、Banchi 的外包制、Taylor 的現金政策、Hill 的坡度、瓦倫堡的控股公司,都是危機前好幾年就定下的。危機來時,他們只是把早已準備好的按鈕按下去。
- 回到佛羅倫斯,這套組合並非麥地奇的專利。 本文表格裡撐住的絲綢與高級毛紡,槓桿都很低(0.94 與 1.17)。第八節裡長大的科西莫,錢在城外、分行之間可以互相輸血、又吸收了倒下的親族體系,正是劇本 ①②⑤ 的組合。Banchi 和 Strozzi 兄弟說明,即使沒有麥地奇的規模與政治地位,同一套組合也行得通。
11.5 英雄的陰影:倖存者偏差、裁判與同一把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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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也押注,敗也押注。
- 麥地奇靠教廷與君主崛起,也死於借錢給君主:倫敦分行在 1478 年清算時虧損約 51,533 弗羅林,布魯日分行虧損逾 7 萬弗羅林。
- 浩官在連帶責任制度裡活成最後的贏家,鴉片戰爭後卻要一人負擔 100 萬元商欠。
- 三井靠井上馨的消息與政府保護過關,西鄉隆盛因此譏諷井上是「三井的掌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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贏家常常是裁判挑出來的。
- 1837 年,英格蘭銀行救了 Brown 兄弟,卻放手讓另外三家英美商業銀行(Wiggin、Wildes、Wilson)倒閉,理事會只以些微多數做出決定。
- 1874 年,小野組的官金業務由大藏省直接轉給第一國立銀行。
- 1998 年,哪家健全銀行接收哪家倒閉銀行,由韓國政府分配。
- 1916 年,中國銀行上海分行靠的是租界法院。
- 「應對進退」有很大一部分,是看懂誰在當裁判,並讓自己成為裁判願意挑的那一個。
- 倖存者偏差。 我們記得 Hope,卻忘了同一年倒下的上百家漢堡銀行;記得浩官,卻忘了 1809–38 年間倒下的十多家行商;記得科西莫,卻忘了 1427 年另外 26 個合夥體系。本文最有價值的提醒正在這裡:亂世中的英雄,很多時候是生態篩選的結果,而不是個人天才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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贏的手段不一定乾淨。
- Banchi 為了 catasto 調帳,麥地奇低報資本。
- 黃仲涵的第一桶金來自鴉片包稅。
- Hill 在恐慌中一再減薪,換來 1894 年的罷工。
- 瓦倫堡家能在克魯格崩潰中全身而退,靠的是優先於一般投資人的質押權。
- 集中度的代價。 危機後的贏家往往變得「大到不能倒」。佛羅倫斯在 1458 年只剩一個巨型合夥體系;韓亞銀行五年內從小銀行併成全國第三大;瓦倫堡家則從 1932 年起逐步成為瑞典工業的核心股東。經濟集中隨後轉化為政治集中,這也正是本文「共演化」論點的現代版本。
十二、點評:這篇論文的學術價值,站得住腳嗎?
| 論文宣稱的價值 | 評估 | 站得住腳嗎? |
|---|---|---|
| 首創三期、跨產業的全城企業普查 | 4,564 份帳目逐筆編碼,並與多個獨立來源吻合;作者承諾公開資料 | ✅ 穩固 |
| 證明 1427–58 年確有實質衰退 | 原始數字與人口校正後都看得到,但集中在金融與零售 | ✅ 大致成立,須限定產業 |
| 衰退主因是戰爭重稅 | 多方證據一致,但缺乏反事實 | ⚠️ 合理,但未嚴格識別 |
| 槓桿導致信用違約傳染 | n=7,r≈−0.51 不顯著,染整是反例 | ⚠️ 證據偏弱 |
| 為麥地奇崛起提供結構性解釋 | 集中度上升很明確,但有混雜因素 | ⚠️ 新穎,部分成立 |
| 挑戰「強國家帶來強經濟」 | 佛羅倫斯是「高汲取、低承諾」的國家 | ⚠️ 修正多於推翻 |
| 方法示範(看家數、三角驗證) | 對金額造假有韌性,但家數本身也會受隱匿影響 | ✅/⚠️ |
幾個需要打折扣的地方:
- 混雜因素很多。論文自己列出的疫病年就有 1430、1434、1437–38、1449–50、1457–58,1458 年的普查正好在疫病年。另外還有 15 世紀的「金銀荒」、戰爭本身造成的貿易中斷(例如 1451 年的驅逐令)。這些都會與「稅」的效果混在一起,作者沒有拆分四種機制各自的影響有多大。
- 逃稅會壓低家數。稅愈重,愈有動機隱藏事業,尤其是海外與小城市的商號。這會讓「重稅期家數下降」的幅度被高估。作者承認這一點,但無法量化。
- 反事實不明。假如佛羅倫斯不打仗、不課稅,被米蘭吞併的經濟代價可能更大。作者也承認長期區域效益是否超過短期城市成本,仍是開放問題。
- 麥地奇論證有反向因果的可能。1434 年科西莫掌權後,大批反對派家族遭到放逐,其中包括不少銀行家族。1433 到 1458 年間合夥體系的萎縮,有一部分可能是政治清洗,而不只是稅的結果。此外,含本地銀行的體系比例在 1458 年回升到 40%,說「本地銀行大多從核心角色消失」有些言過其實。
- 理論挑戰的力度。「強國家」文獻強調的是長期、全國層級、可信承諾下的財政能力。佛羅倫斯的公債實質違約、又直接課徵最會流動的金融資本,恰好是那套理論會預測失敗的情形。因此本文更像是補上「課什麼、怎麼借」這個條件,而不是推翻整個理論。
- 編輯瑕疵:除了前面提到的正文與表格數字不一致,結論把公債價格圖誤標為圖 3(應為圖 4),表 3C 有未完成的佔位符號「(xx)」「(?)」,註 21 把 1458 年寫成 1459 年。都是小問題,但影響閱讀信心。
總評:這篇論文最扎實的貢獻是資料與描述。其次,它把「社會網絡中的信用」「總體衰退」「政治集中」串成一條完整敘事,這個整合的視角很有啟發性。因果強度屬於「多證據一致、合理可信」,而不是「嚴格識別」。對今天的讀者來說,它在三個議題上很有參考價值:財富稅的設計、戰爭財政,以及危機後的產業集中。
結語
佛羅倫斯人在 1427 年做了一件在當時非常進步的事:用法律取代人情,用帳簿取代猜測,讓富人按實際財富繳稅。但這套精準的稅制被拿去餵養沒有止境的傭兵戰爭,結果把城市最有活力的金融業抽乾。站在廢墟上的,是那位擁有最多海外資金、最好政治人脈、組織最有彈性的銀行家。
制度設計的好壞,不能只看它在紙上多公平。還要看它碰到的是怎樣的經濟結構、怎樣的信用網絡,以及被用來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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