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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仕群
鄭仕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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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Samurai Bond: Credit Supply, Market Access, and Structural Transformation in Pre-War Japan

Sergi Basco (University of Barcelona) & John P. Tang (The University of Melbourne)
The Journal of Economic History. 2020;80(2):457-500.
doi:10.1017/S0022050720000212


簡單概括

  • 1876 年,明治政府強制廢除士族的世襲俸祿(家祿),改發附息公債(金祿公債),總額約 1.74 億圓。作者把各縣「人均公債額」當成一次地方性的信用供給衝擊,再疊上 1885 年的鐵路車站密度當作市場通路,追蹤 1874–1940 年 38 個府縣的產出與就業。
  • 核心發現:總量成長幾乎沒有變化,但部門之間有明顯的重分配。公債多又有鐵路的縣,第三級產業(商業、金融、運輸)長得更快,第一級產業(農林漁)長得更慢,勞動力也從農業流向服務業。效果在 1874–1890 最強,之後遞減。
  • 異質性值得注意:中下級武士持有的高票息(6–7%)公債能複製主結果;集中在東京、華族手上的低票息(5%)公債則不促進成長,作者推測原因是這些資金流進了政治化的銀行。

一、先把名詞講清楚

名詞 年代 是什麼 與本文的關係
家祿、賞典祿(合稱秩祿) 江戶至明治初 家祿按家格世襲;賞典祿是給維新功臣的獎賞 被處分的對象
秩祿奉還與秩祿公債 1873–74 自願放棄俸祿者領取現金加公債,作為轉業本錢 論文註 3:約三分之一合格者參加,合計約 3,600 萬圓
金祿 1875 把以米支給的俸祿,改按米價折算成貨幣支給 公債額面的計算基礎
金祿公債 1876 強制廢祿,改發 5%/6%/7%(特例 10%)附息公債 論文所稱的 samurai bond/kinroku
太政官札(俗稱金札)、金札引換公債 1868/1872 前者是明治初年的不兌換政府紙幣;後者屬於 1872 年版國立銀行制度 與金祿公債是不同的東西
國立銀行 1872 制定,1876 改正 仿美國 National Banking Act 的民營發鈔銀行 金祿公債最主要的變現管道

關於「金札」:1872 年最初的國立銀行條例規定,銀行資本的六成要以政府紙幣出資並繳給政府,換取同額的「金札引換公債」,再以這批公債作抵押發行銀行券。

中文網路上常見「金札祿券」這種混稱。嚴格來說,「金札」指太政官札這類紙幣,「祿券」原指俸祿的憑證,1876 年發下的是「金祿公債證書」。本文以下統一稱為金祿公債。


二、歷史背景:一場國家級的「年金買斷」

2.1 為什麼非做不可

  • 人數:明治初年士族約有 194 萬人、42 萬 5 千戶,約占總人口 5%。
  • 財政負擔:家祿與賞典祿合計吃掉國家財政支出的三分之一到四分之一。
  • 規模:實際發行的金祿公債總額約 1 億 7,384 萬圓,領取證書者有 31 萬 3,517 人,而明治 10 年的國家預算只有約 5,100 萬圓。論文指出這相當於當時國民所得的近一半、政府總收入的六倍。
  • 償還方式:前 5 年只付息不還本,第 6 年(1882)起每年抽籤還本,到 1906 年全數還清。
  • 面額:證書分為 5 圓、10 圓、25 圓、50 圓、100 圓、300 圓、500 圓、1,000 圓、5,000 圓九種。最小面額只有 5 圓,這一點對後文的「集資」操作很重要。

2.2 換算公式:越窮的人被砍得越少

設原年俸為 SS ,換算倍數為 kk ,票息為 cc ,公債額面為 FF :

F=k⋅S,new annual income=c⋅F=(k⋅c) S    ⇒    replacement ratio=k⋅c F = k \cdot S,\qquad \text{new annual income} = c \cdot F = (k \cdot c)\, S \;\;\Rightarrow\;\; \text{replacement ratio} = k \cdot c

依論文表 1 計算各級的所得替代率:

原年俸(圓) 換算倍數 k 票息 c 所得替代率 k×c
70,000 以上 5.0 5% 25%
10,000–20,000 6.5 5% 32.5%
1,000–2,000 7.5 5% 37.5%
900–1,000 7.75 6% 46.5%
100–150 11.0 6% 66%
75–100 11.5 7% 80.5%
25 以下 14.0 7% 98%

這是一套高度累進的減記:頂層武士損失 75% 的名目所得,底層幾乎不受影響。不過利息是名目固定的,1878–81 年的通膨會再侵蝕一層實質價值。

2.3 票息分層:誰拿到哪一種

依論文表 2 與註 25 整理:

票息 總額(圓) 占比 主要持有者 全數償還
5% 31,412,405 ~18% 華族(舊藩主、公家)與高祿者,東京占 96% 1906
6% 25,003,741 ~14% 中祿士族 1893
7% 108,242,785 ~62% 中下級士族 1891
10% 9,185,700 ~5% 原本就允許買賣的家祿 1886
  • 10% 這一檔是特例:原本可以買賣的家祿,改發相當於 10 年份、年息一成的公債,主要是對舊薩摩藩士族的優待。(論文表 2 註 b 寫成「1 percent bonds」,對照註 25 應為 10% 的筆誤。)
  • 人均差距極大:華族平均每人領到 6 萬圓以上,上中級士族平均約 1,628 圓,下級士族平均只有 415 圓;年息約 29 圓 5 錢,折合每天不到 8 錢,而當時木匠日薪約 40 到 45 錢。

2.4 讓公債「活起來」的三道制度閘門

  1. 1876 年國立銀行條例改正:取消銀行券兌換金幣的義務,准許銀行以資本額八成的公債存交政府,發行同額銀行券,兌換準備只需資本額兩成的不兌換紙幣。銀行因此變成非常有利可圖的生意。
  2. 1878 年開放轉讓與質押:原條例禁止讓渡與質押,1878 年的修正刪除了這項限制,顯示有很多人等不及抽籤還本。
  3. 1878 年設立東京、大阪股票交易所(論文註 16),公債有了公開的價格與流通市場。

結果:國立銀行從條例改正前的 4 家,到 1879 年底增加到 153 家,大部分以金祿公債出資,士族占股東多數。但所有權很快往上、往外流動:1878 年 9 月解禁買賣後,大量公債被賣給商人與金融業者;士族持有的國立銀行股金比重從 1880 年的 31% 降到 1885 年的 23%,華族則從 43% 到 42% 幾乎不變。不過無論原持有人是否沒落,公債都透過國立銀行轉化為大量資金,促成新企業的誕生。


三、論文要回答什麼?放在哪條文獻脈絡?

研究問題:一次大規模、地區分布不均的信用供給衝擊,加上同時出現的市場通路(鐵路),會不會長期改變地方的成長與產業結構?

文獻 分析層級 衝擊或變異來源 時間 主要結論
King & Levine (1993) 跨國 金融深化指標 中期 金融發展預測成長
Rajan & Zingales (1998) 跨國×產業 產業外部融資依賴度 中期 依賴外部融資的產業受益更多
Guiso, Sapienza & Zingales (2004) 義大利國內 地區管制差異 中期 地方金融發展仍有影響
Mian & Sufi (2009); Mian, Sufi & Verner (2017) 美國郵遞區號/州 房貸或信用擴張 短中期 信用暴衝帶來景氣榮枯
Jordà, Schularick & Taylor (2011) 跨國歷史 信用景氣 長期 信用繁榮加深衰退
Donaldson (2018); Atack et al. 國內 鐵路 長期 交通帶來市場整合與成長
Tang (2014) 日本縣 明治鐵路 長期 鐵路促成工業集聚與重分配
Basco & Tang (2020) 日本縣×部門 公債(信用)×鐵路(需求) 66 年 總量中性,部門與地區重分配

論文的切入點有三:(1)用一個金融工具的發放而非管制變化當衝擊;(2)在同一國家內、金融與交通都還很破碎的環境中做;(3)把信用供給與信用需求(市場通路)的互補性放進同一個模型。


四、資料與實證設計

4.1 資料

變數 來源 年份 備註
縣別產出、三部門產出、勞動力 Fukao et al. (2015) 1874、1890、1909、1925、1935、1940 1934–36 年不變價格
縣別金祿公債額(分票息) 大藏省《明治財政史》(1904) 1876 9 個縣當時不存在,樣本剩 38
鐵路車站位置與開業年 《駅名事典》、Tang (2014) 1885(穩健性檢查用 1880) 人均車站數(每千人)
銀行資本、士族持股比 《日本帝國統計年鑑》 1884 用於機制檢驗
控制變數 同上 — 人口、1885 年就學率、低坡度土地人口密度、前期產出

4.2 模型

產出成長方程(論文式 1):

Δln⁡GPPpcit=β0+β1ln⁡GPPpci,t−1+β2ln⁡Bondi0+β3 Stationsi1+β4(ln⁡Bondi0×Stationsi1)+δt+eit \Delta \ln GPPpc_{it} = \beta_0 + \beta_1 \ln GPPpc_{i,t-1} + \beta_2 \ln Bond_{i0} + \beta_3\, Stations_{i1} + \beta_4 \left(\ln Bond_{i0} \times Stations_{i1}\right) + \delta_t + e_{it}

勞動結構方程(論文式 2),被解釋變數換成兩部門勞動力比值的變化:

ΔLaborRatio12,it=β0+β1LaborRatio12,i,t−1+β2ln⁡Bondi0+β3 Stationsi1+β4(ln⁡Bondi0×Stationsi1)+δt+eit \Delta LaborRatio_{12,it} = \beta_0 + \beta_1 LaborRatio_{12,i,t-1} + \beta_2 \ln Bond_{i0} + \beta_3\, Stations_{i1} + \beta_4 \left(\ln Bond_{i0} \times Stations_{i1}\right) + \delta_t + e_{it}

作者特別報告一個「平均總效果」(average total effect),也就是把樣本平均的公債與車站值代入後的預測貢獻:

ATE=β2 ln⁡Bond‾+β3 Stations‾+β4 ln⁡Bond‾⋅Stations‾,ln⁡Bond‾=−0.292,    Stations‾=0.0025 ATE = \beta_2\, \overline{\ln Bond} + \beta_3\, \overline{Stations} + \beta_4\, \overline{\ln Bond}\cdot\overline{Stations},\qquad \overline{\ln Bond} = -0.292,\;\; \overline{Stations} = 0.0025

4.3 識別邏輯

  • 公債分布是事先決定的:士族的地理分布源自江戶初期德川幕府按忠誠度分封藩國,1876 年的換算又是全國一致、強制施行,而且遭到士族反抗,不像是地方預期經濟機會後主動爭取來的。
  • 鐵路布局主要受國防、政治集權與地形成本驅動(Ericson 1996;Yamazaki 2017)。
  • 事前水準檢定:以 1874 年人均所得、人口、都市化對 1876 年人均公債迴歸,全都不顯著;1874 年人均所得與人均公債的相關也不顯著。
  • 核心參數: β4>0\beta_4 > 0 代表「有鐵路的地方,信用供給的效果被放大」,也就是供給與需求互補。

五、主要結果

5.1 產出:總量中性、部門重分配(論文表 6)

部門 1874–1890 1874–1909 1874–1925 1874–1935 1874–1940
全部門 ATE 0.000 0.007 0.005 −0.002 −0.001
一級 ATE −0.083*** −0.052*** −0.036*** −0.031*** −0.018**
一級 交乘項 −26.7*** −20.8*** −15.1** −13.6*** −9.1**
二級 ATE 0.055 0.019 0.010 0.002 0.004
三級 ATE 0.041*** 0.033*** 0.020** 0.010 0.005
三級 交乘項 11.7*** 10.0** 11.6*** 6.5*** 4.6**

作者整理出四點:

  1. 信用衝擊與市場通路的交互作用,對總產出成長在任何期間都沒有顯著影響。
  2. 但有顯著的部門與地區重分配:一級產業的 ATE 到 1925 年前都顯著為負,三級產業則顯著為正。
  3. 重分配效果持續但逐漸衰減。
  4. 隨時間推移,鐵路項的係數縮小得比交乘項快,作者解讀為「鐵路單獨不足以解釋重分配,必須與信用衝擊一起作用」。

5.2 機制:換成銀行資本會怎樣?(表 7、表 8)

  • 表 7,改用 1884 年人均總銀行資本:一級產業的負效果仍在,但較小、較不持久;三級產業的正效果消失。作者的解讀是:公債主要用來養大金融業本身,而金融業就被算在三級產業裡,所以對其他服務業幫助不大。
  • 表 8,改用士族持有的國立銀行資本:對一級、三級都沒有顯著影響,但對二級產業(製造業)在 1874–1909 年間有顯著正的交乘效果。作者認為這同時支持了學界爭論的兩邊:士族銀行並沒有特別推高總體成長(呼應 Yamamura 1967 的修正派),但在有鐵路的地方確實幫助了早期工業。

5.3 異質性:高票息 vs 低票息(表 9、表 10)

高票息(6–7%,中下級士族) 低票息(5%,華族與高祿)
一級產業 與主結果幾乎相同 長期視窗才出現負交乘
二級產業 不顯著 1874–1890 交乘為負
三級產業 與主結果幾乎相同 大多不顯著
全部門 不顯著 1874–1890 的 ATE 為 −0.066,是全文唯一顯著的總量效果
作者解讀 重分配不是少數富裕武士造成的 集中的財富不一定促進成長;大量流入第十五國立銀行這類政治化銀行

5.4 排除極端值(表 11、表 12)

  • 排除東京:部門重分配仍在,但一級產業的交乘效果要到後期才顯著;三級產業的交乘仍正且顯著,ATE 卻轉為負。作者推測三級產業的成長在戰間期集中在東京。
  • 再排除大阪與京阪神、首都圈鄰接縣(剩 30 縣):到 1925 年前,一級產業的 ATE 仍為負、三級產業仍為正。作者據此主張重分配是全國性的現象。

5.5 勞動力結構轉型(表 13)

勞動比 交乘項 ATE 解讀
二級/一級 1874–1890 為 77.9***,之後不顯著 0.104*** 之後不顯著 短期內勞動力從農業流向製造業
三級/一級 1874–1890、1874–1935、1874–1940 都顯著為正 多數期間顯著為正 勞動力持續從農業流向服務業
三級/二級 均不顯著 大多不顯著 兩個非農部門之間沒有明顯移動

六、作者立論的特色

  • 把信用供給和信用需求分開:一般文獻只看「錢多了會怎樣」,本文強調「錢多了,還要有地方用」,用鐵路當需求端的代理變數。
  • 用部門拆解取代總量:總量結果是零,但這個零是「一級變少、三級變多」互相抵銷出來的,只看總量就會錯過這個故事。
  • 看的是 66 年的長期,並用多個基準年追蹤效果的衰減。
  • 用票息分層回答「誰拿到錢比較重要」:同樣是公債,分散在中下層與集中在上層,效果不同。
  • 願意報告負面或中性的結果:總量中性、銀行資本替代後效果消失、士族銀行沒有推高總量,都照實寫出來,沒有硬湊出「金融帶動成長」的漂亮故事。

七、延伸對照:論文沒講但值得一起讀的線索

1. 鐵路本身就是華族公債蓋出來的。 第十五國立銀行由岩倉具視主導、484 名華族以金祿公債出資設立,資本 1,782 萬圓,約占全國國立銀行資本的 47%;它支援西南戰爭的軍費,也持有 1881 年成立的日本鐵道會社 22% 的股份。而日本鐵道 1881 年設立,1884 年上野到前橋全線通車。換句話說,1885 年的鐵路布局有一部分正是公債資金的產物,對「鐵路外生」的假設是一大挑戰。

2. 西南戰爭是高公債縣特有的負面衝擊。 鹿兒島人均公債排全國第三,1877 年卻經歷內戰。論文沒有處理這個特定衝擊。

3. 士族本來就大量轉入第三級產業。 公債收入太少的下級士族,能寫的轉任官吏、教員,擅長武藝的去當警察,其中有人轉型成功。官吏、教員、警察都是第三級就業。人均公債高的縣,三級產業的比重上升,可能部分來自這種勞動力組成,而不是信用。

4. 金融工具作為政治收編。 Jha (2015, QJE) 發現英國內戰時期持有海外貿易公司股份的國會議員,較傾向支持議會改革,金融資產改變了政治立場。Jha、Mitchener 與 Takashima(2015 年的會議論文,本文亦引用)把同樣邏輯用在士族:拿到銀行股份的士族,比較不會反叛。這為「為何要發公債而不是直接廢祿」提供了政治經濟學的解釋。

5. 相似的流動性衝擊實證:Hausman (2016, AER)。 1936 年美國一次發放一戰退伍軍人補償金(約占 GDP 2%),顯著提高了消費,尤其是汽車。可以對照「一次性把遞延權利變成流動資產」的短期效果。

6. 士族企業家論爭。 Hirschmeier (1964) 發現明治企業家中士族出身的比例遠高於其人口占比;Yamamura (1967, 1974) 則主張士族貢獻被高估、平民角色更重要。本文的結果(士族銀行資本只對早期製造業有效)落在兩者之間。

7. 內部人放款(insider lending)。 Lamoreaux (1994) 指出十九世紀新英格蘭的銀行主要貸款給股東自己的事業,反而成為家族網絡動員資本的工具。明治的士族國立銀行很可能也是這種型態,後文補充二會再談。

8. 結構轉型的障礙。 Hayashi & Prescott (2008) 認為戰前日本的家父長制農業制度壓抑了勞動力離農。本文的勞動比結果可以視為「信用加交通」部分鬆動了這個障礙的證據。


八、點評:學術價值,以及它站得住腳嗎?

8.1 學術價值

  1. 題材稀有:一個國家內部、全國一致又強制施行、規模巨大的信用衝擊,還有長達 66 年的縣別部門資料,這種自然實驗很少見。
  2. 概念貢獻:把「信用供給需要有市場通路才能發揮」這個互補性明確提出來。
  3. 政策意涵:總量中性加上部門重分配,提醒政策研究者不要只看 GDP。
  4. 資料公開:論文提供了可重製的資料包。

8.2 逐項檢驗

作者主張 論文的證據 我的疑慮 判定
公債分布外生 強制施行、1874 年無水準差異 只有一期事前資料,無法檢驗前趨勢;士族密度等同城下町與行政中心;縣界錯配(見下) 部分成立
信用與市場通路互補 一級、三級的交乘項符號一致且顯著 幅度解讀有誤;ATE 多半來自鐵路項;鐵路本身由華族公債出資 方向可信,幅度存疑
效果延續到 1940 長視窗係數仍顯著 長視窗是疊加各期觀測,內含 1874–1890;衰減可能主要是稀釋 需用不重疊區間再驗
促成勞動力結構轉型 三級/一級勞動比交乘為正 可能是士族轉任公職的勞動供給組成效果 部分成立
公債主要養大了金融業 換成銀行資本後三級效果消失 「不顯著」不等於「不存在」 推論偏弱
總量中性 全部門 ATE 全不顯著 這點反而最穩健 成立

8.3 四個值得細看的技術問題

(a)交乘項的尺度被放大了數百倍。

以 ln(公債) 對產出成長的邊際效果是:

∂ Δln⁡GPPpc∂ln⁡Bond=β2+β4⋅Stations \frac{\partial\, \Delta \ln GPPpc}{\partial \ln Bond} = \beta_2 + \beta_4 \cdot Stations

代入三級產業 1874–1890 的係數,在平均車站密度下:

−0.102+11.679×0.0025≈−0.073 -0.102 + 11.679 \times 0.0025 \approx -0.073

也就是說,在一般有鐵路的縣,公債多反而對應較低的三級成長。只有車站密度超過以下門檻,邊際效果才轉正,而這個門檻約是平均值的 3.5 倍:

Stations∗=0.10211.679≈0.0087 Stations^{*} = \frac{0.102}{11.679} \approx 0.0087

論文摘要說「有鐵路的縣,公債每增加 1%,三級成長增加約 12%、一級減少約 27%」,這些數字正好等於交乘項係數乘以 0.01:

11.679×1×0.01≈0.117,−26.687×1×0.01≈−0.267 11.679 \times 1 \times 0.01 \approx 0.117,\qquad -26.687 \times 1 \times 0.01 \approx -0.267

這等於隱含假設「每千人有 1 個車站」,是樣本平均(0.0025)的 400 倍。1874–1940 的「9%」與「4%」也是同樣算法。這是解讀上的錯誤,不是小瑕疵。

(b)「平均總效果」大部分不是來自公債。 用表 6 係數與表註平均值粗算三級產業 1874–1890 的 ATE:

(−0.102)(−0.292)⏟≈+0.030+(11.084)(0.0025)⏟≈+0.028+(11.679)(−0.292)(0.0025)⏟≈−0.009≈0.049 \underbrace{(-0.102)(-0.292)}{\approx +0.030} + \underbrace{(11.084)(0.0025)}{\approx +0.028} + \underbrace{(11.679)(-0.292)(0.0025)}_{\approx -0.009} \approx 0.049

(論文報告 0.041,差異可能來自作者用交乘項的樣本平均,而非平均值相乘。)其中最大的正貢獻,來自「負的公債係數乘上負的平均 ln 公債」。這只是因為平均人均公債(約 0.75 圓)低於 ln 值為 0 的 1 圓基準。一級產業更明顯,鐵路項本身就貢獻約 −0.117。因此「信用衝擊的平均總效果」在相當程度上是鐵路效果。

(c)1876 年縣界與後來縣界的錯配。 1876 年正值府縣大合併,多個今日的縣當時被併入鄰縣。用表 2 的「總額 ÷ 人均」反推隱含人口:

縣 表 2 人均(圓) 隱含人口 1876 年時併入該縣、今日另立的地區
石川 17.64 約 71 萬 越中(富山)、越前北部(福井)
高知 16.63 約 55 萬 阿波(德島)
鹿兒島 15.62 約 84 萬 日向(宮崎)
長崎 11.57 約 69 萬 肥前(佐賀)

隱含人口大致接近這些縣以今日縣界計算的人口。如果分子(公債)用 1876 年大縣界、分母(人口)用今日縣界,人均公債最高的四個縣就會被系統性高估,而它們後來的成長又偏弱(論文自己也提到鹿兒島、石川沒有明顯成長)。這可能把公債的主效果推向負值。這是我依表格數字的推斷,值得用原始資料再核對。

(d)其他問題。

  • 稀釋的粗略檢驗:從觀測數(38、76、114…)判斷,每一欄都是把各基準區間疊在一起。如果效果只發生在第一期,k 期疊加後的估計值約為第一期除以 k。一級產業第一期 −0.083,除以 2 到 5 約為 −0.042、−0.028、−0.021、−0.017,實際值是 −0.052、−0.036、−0.031、−0.018,只比純稀釋略大。三級產業到 1935、1940 也接近純稀釋。所以「持續到二戰前」有很大部分可能只是第一期效果被攤平。(這是粗估,各期長度不同,係數也會重估。)
  • 標準誤:公債是不隨時間變動的縣別變數,同一縣重複出現在多期。如果只用 robust 而沒有按縣聚類,顯著性會被高估。
  • 實際受處理的縣很少:依鐵道史粗估,1885 年有車站的縣大約只有十個上下,而且集中在京濱、京阪神與日本鐵道沿線。
  • 1874 年的縣別 GDP 是 Fukao 團隊重建的估計值,本身有測量誤差。
  • 筆誤:表 2 的「1 percent」應為 10%;註 23 的「Tokyshima」應為 Tokushima;表 4 的 1925 年 GPP「357.5」少了位數;表 12 一級產業 1874–1890 的 ATE 標準誤 0.067 卻標三顆星;表 11 若干顯著係數漏標星號。結論把公債發行稱為「monetary policy」也不精確,它屬於財政與債務管理。

8.4 總評

這篇論文最有價值的地方,是提出了正確的問題與一個很好的歷史場景:信用衝擊要有需求端的配合才會轉化為產業變化,而且效果是重分配而非總量成長。「總量中性」這個結論相當穩健。但幾個核心幅度的解讀、平均總效果的構造、縣界錯配與鐵路內生性,讓「公債信用造成結構轉型」的因果強度比論文呈現的弱。我會把它讀成一篇提出假說、提供有力相關證據與豐富史料的論文,而不是已經定案的因果估計。


補充一:世界史上「把特權變成證券」的案例比較

設計參數框架

處置特權階層時,政策設計者要選六件事。先看日本的選擇:

設計參數 日本金祿公債的選擇 效果
補償深度 上層只剩約 25% 所得,下層接近 100% 財政負擔大減,上層反彈但可收編
工具形式 附息、抽籤還本、30 年內還清、最小面額 5 圓 可分割、可集資
流動性 1878 年起可買賣、可質押 能轉為資本,也加速賤賣
承接管道 國立銀行(以債養鈔)、交易所、官方授產貸款 形成地方金融網絡
通膨暴露 名目固定;1878–81 被通膨侵蝕,松方緊縮後回升 實質價值波動大
政治配套 1877 年鎮壓西南戰爭;華族集中持有第十五銀行 強制與收編並行

案例比較表

案例 年代 被處置的特權 金融工具 結果 關鍵成敗因素
普魯士地租銀行(Rentenbank) 1850 起 莊園領主的封建貢賦與勞役 國家擔保的地租債券付給領主,農民以數十年年金償還 容克地主取得流動資本,農業資本主義化,一般評為較成功 國家信用、低通膨、債券可交易
奧地利土地解放(Grundentlastung) 1848 起 封建地租 土地解放債券,由國家、農民分擔 地主取得資本,部分流入金融業 中等,各地差異大
俄國農奴解放贖買 1861 地主對農奴的權利 國家先付給地主有息國債或贖買證券(先扣抵地主對國家信貸機構的舊債),農民分 49 年償還 地主的補償多半用來還債;農民負擔沉重,贖買金 1907 年取消 債券交付時就被抵債,沒有形成新資本
法國「流亡者十億法郎」 1825 大革命沒收的貴族財產 3% 永續公債(rente) 政治和解有限,1830 年仍爆發革命 只是補償,沒有配套的產業轉型管道
英國奴隸補償 1833–35 奴隸主的「財產權」 2,000 萬英鎊,大部分以國家舉債籌措 UCL 研究顯示部分資本流入鐵路與銀行。道德上極具爭議:被奴役者一無所得,還被迫擔任「學徒」數年 以國家信用買斷,並有新產業承接
英屬東印度公司 1833/1874 對華貿易壟斷 公司停止貿易,股息改為由印度財政保證的年金,1874 年贖回 平順退場 長期、確定的年金
愛爾蘭 Wyndham 土地法 1903 地主的土地所有 國家發行保證土地債券籌現金付給地主(外加獎勵金),佃農長期年金購地 土地大規模移轉給佃農,地主和平退出 國家信用、長年期、給地主甜頭
台灣耕者有其田 1953 地主的超額耕地 七成實物土地債券(以稻穀、甘藷計價)加三成四大公營事業股票(台泥、台紙、農林、工礦) 鹿港辜家等少數地主透過台泥轉型為工業資本家;多數小地主低價賣掉股票 實物計價抗通膨,股票提供產業出口;但股票初期流動性差
韓國農地改革 1950 地主土地 以稻穀計價的地價證券,可用來購買日產「歸屬財產」 韓戰通膨加上以官價支付,地主階級大多崩解,只有少數轉型 通膨與戰爭
日本戰後農地改革 1946–50 地主土地 農地證券 通膨下幾乎等於沒收;1965 年再以 10 年期公債發給補償給付金 通膨
中國公私合營「定息」 1956–66 資本家的企業所有權 按核定資本每年付 5% 定息(股權變成固定收益) 1966 年停付 方向與日本相反,且政治承諾不可信
美國一戰退伍軍人補償 1924/1936 退伍軍人的補償權 遞延憑證,可質押借款;1936 年改發可立即兌現的債券 Hausman (2016):1936 年發放明顯推升消費 流動性衝擊
中國國企「買斷工齡」 1990 年代 鐵飯碗的終身就業與福利 一次性現金買斷 大量下崗,轉型成敗參半 只有現金化,沒有證券化或承接管道
捷克憑證私有化 1992–94 國有資產 全民憑證交給投資基金 基金淘空(tunneling)嚴重 公司治理缺位
俄羅斯貸款換股 1995 大型國企 銀行貸款換國企股權抵押 寡頭化 資產集中在內部人手上

從比較中歸納出的成功條件

  1. 補償的價值不能被通膨吃掉。台灣用實物計價,韓國與日本戰後的證券則被通膨蒸發,是最清楚的對照。
  2. 工具要能質押,或能直接換成生產性資產。日本公債可以當國立銀行資本,台灣地主拿到公營事業股票,普魯士債券可在市場交易。
  3. 要有承接資金的投資機會與市場通路。英國的補償金流向鐵路,日本的資金接上鐵路與生絲出口。這正是 Basco & Tang「信用供給乘以市場通路」的邏輯在世界史上的重現。
  4. 補償與收編並行,同時保有強制力。日本 1877 年鎮壓叛亂,同時讓華族集中持有銀行與鐵路股份。
  5. 補償的累進設計要能降低反彈。日本對底層寬、對上層緊;愛爾蘭則反過來給地主獎勵金換取和平退出,兩者都是有意識的政治設計。
  6. 避免資產集中到少數內部人手中。俄羅斯貸款換股與捷克淘空都是反面教材。

要注意,「成功」的定義取決於站在誰的角度。台灣的小地主、英國被奴役的人、日本變賣公債的下級士族,都不是這些「成功轉型」故事裡的贏家。

日本案例在光譜上的位置

日本同時具備「可質押」「有承接管道」「強制加收編」三個條件,但通膨保護不足,而且流動性開放後財富快速往上層與商人集中。所以它比較像是整體制度轉型成功、個別階層分化嚴重:國家財政與金融體系受益,多數下級士族則在 1880 年代賣掉公債。


補充二:中下級士族如何用金祿公債殺出重圍

先校正幾個前提

  1. 論文沒有直接說中下級武士「創業創新度更高」。 它用票息別迴歸,發現高票息公債能複製主結果,低票息公債則不行;結論推測最富有者寧可保留低息公債,不投入高風險事業。所以「窮武士比較敢衝」是合理的延伸,但不是論文直接檢驗的結論。
  2. 龍水社:據我所知,它是大正年間上伊那地區以養蠶農家為主體的產業組合型「組合製絲」,不是明治初年的士族結社(建議再查證)。長野的士族製絲代表是松代的六工社。
  3. 大谷嘉兵衛是伊勢出身的橫濱茶商,不是靜岡士族。他與牧之原的關係在出口通路,不在融資。
  4. 牧之原開墾早於金祿公債。 1869 年由中條景昭率領約 300 名士族開始開墾,前期靠的是藩的補助:到 1871 年為止,藩每年撥給 17,000 圓。1871 年廢藩置縣後,他們失去職位與俸祿,靜岡藩的開墾費也被取消。
  5. 屯田兵(原文寫作「頓田兵」) 是國家包辦的屯墾兵制,土地、兵屋、農具、口糧都由官方提供,與士族手上的公債關係不大。

以下聚焦與金祿公債本身直接相關的操作。

操作 1:公債現物出資,以債養鈔(國立銀行模式)

機制:士族把公債當股本投入國立銀行,銀行把公債存交政府換取同額銀行券,再把銀行券放貸出去。公債照樣領利息,銀行券又能賺放款利息,等於同一筆資本賺兩次。

ROE≈0.8K⋅c+0.8K⋅rL−CostK=0.8 (c+rL)−CostK ROE \approx \frac{0.8K\cdot c + 0.8K\cdot r_L - \text{Cost}}{K} = 0.8\,(c + r_L) - \frac{\text{Cost}}{K}

假設 c = 6%、放款利率 r_L = 10%,扣除成本前的股東報酬率約 12.8%,是單純持有公債(6%)的兩倍多。

為什麼對窮武士有用:幾百圓的公債單獨持有只能領微薄利息,集中成銀行資本後,就能分享發鈔特權的收益。仙台的第七十七國立銀行(今七十七銀行)一般被認為是以舊仙台藩士族為核心設立的。

限制:如前所述,1878 年開放買賣後,士族持股比重快速下降,這個模式的主要受益者逐漸變成華族與商人。

操作 2:以公債作擔保,向官方申請授產貸款(六工社)

案例:六工社由社長春山喜平次、副社長大里忠一郎等舊松代藩士出資,仿官營富岡製絲場,1874 年建廠,由從富岡學成歸來的和田英(當時姓橫田)等人指導技術。

它的融資歷程很典型:創業後遭遇不肖商人,1874 年 11 月小野組破產又斷了周轉資金來源,只好從 1875 年起替前橋商人代工繅絲收加工費。1876 年以約 6 町多的田地作抵押,借到政府貸款 1,000 圓。1878 年 12 月,再以士族手上的金祿公債證書作擔保,向內務省申請 15,000 圓的貸款,提供擔保公債的有西條村士族 23 人、松代町士族 8 人,共 31 人,其中春山 3,000 圓、增澤理介 1,500 圓,宇敷則秀與大里忠一郎各 1,000 圓。長野縣令的呈文強調,這筆錢是為了讓小資本達成直接出口的心願,也是士族授產。

精妙之處:

  • 質押而不賣出,保留公債的利息收入:
net carry cost=rL−c,L=h⋅P⋅F \text{net carry cost} = r_L - c,\qquad L = h \cdot P \cdot F

其中 h 是貸款成數,P 是市價比率,F 是面額。若借款利率 10%,拿 7% 公債質押的淨成本只有 3%;同樣條件下拿 5% 公債質押,淨成本是 5%。政府原本為了照顧窮人而設計的高票息,意外讓下級士族手上有了「最好用的擔保品」。

  • 平均算下來:15,000 圓除以 31 人,每人約 480 圓,幾乎就是前述 7% 公債持有者的平均額(415 圓)。這說明六工社就是把一群典型下級士族的零碎公債集合成有份量的擔保池。

操作 3:「所有權留給股東、擔保權交給公司」的混合資本(小野田水泥)

案例:1881 年 5 月,山口縣小野田成立日本第一家民營水泥公司,資金由政府貸款 25,000 圓,加上 39 名發起人拿出的 7 分利金祿公債(面額 88,000 圓)組成。

政府貸款的條件很優惠:內務卿松方正義 1880 年 8 月核准 25,000 圓貸款,前 5 年免息,之後以年利 4%、分 15 年償還。

最精巧的是資本結構:同一時期各地國立銀行的股東以公債出資後,所有權就移轉給銀行,屬於現物出資;小野田的社規則規定公債所有權仍歸出資股東,公司只受託取得把公債當抵押品使用的權利。但另一條規定,營業失敗造成的損失要用這些公債來沖銷,所以本質仍接近現物出資。

解讀:這很像今天多邊開發銀行的「待繳資本」(callable capital),或者英國早期公司的未催繳股本。股東平常保有公債(並可能保有利息),公司用這些公債擴大借款能力,一旦虧損才真正動用。對手頭沒有現金、只有公債的士族來說,這比賣掉公債換現金入股划算得多。

擴散效果:1884 年 1 月的 147 名股東中,85.7% 持股在 10 股以下,代替家祿的公債被廣而薄地轉成事業資本。但這個設計並不持久:1886 年 10 月的臨時股東大會決議賣出這些公債。

操作 4:小面額公債的集團化與連帶責任

  • 最小面額 5 圓,讓零碎公債可以加總成組織擔保(六工社 31 人、小野田 39 人)。
  • 藩域網絡取代個人信用:同藩士族彼此熟識、有共同名譽,功能類似現代微型金融的連帶責任貸款(Ghatak & Guinnane 1999)。放款者看的不是個別窮武士的信用,而是整個結社。
  • 北海道的例子:赤心社是以舊三田藩士為主的基督徒開拓結社,1880 年發表設立宗旨,標舉讓沒有資產的窮人湊小錢共成大業,因此採用股份公司組織;舊三田藩主九鬼隆義等人擔任委員,股數達 600 股後送出第一批移民。社員是否以公債繳股,我目前沒有查到直接記錄。

操作 5:保留而非賤賣,吃到「抽籤還本」的選擇權價值

金祿公債是按面額抽籤還本的。在通膨期間,公債市價一度低於面額,此時賣掉就把折價鎖死;如果改用質押撐過去,一旦中籤就能按面額拿回本金:

E[annual pull-to-par gain]≈π (F−P) \mathbb{E}[\text{annual pull-to-par gain}] \approx \pi \,(F - P)

關鍵在於,依論文註 25,7% 公債到 1891 年就全部還清。也就是說,1882–1891 這十年間,每年約有一成的 7% 公債被抽中按面額還本(π 約為 1/10),遠快於 5% 公債(拖到 1906)。政府優先償還最貴的債務,這是合理的債務管理,結果卻讓持有 7% 公債的中下級士族較早拿回整筆現金。

另一個值得注意的巧合:這筆約 1 億圓的 7% 公債還本現金流,在時間上正好與 1886–89 年日本第一波「企業勃興」重疊。兩者是否有因果關係需要另外證明,但至少說明中下級士族的資金並非只能困在公債裡。

操作 6:上層資本往下滲透——華族公債、第十五銀行、日本鐵道、前橋生絲

  • 華族把 5% 公債集中投入第十五國立銀行,第十五國立銀行出資日本鐵道,日本鐵道 1884 年通到前橋。
  • 前橋正是舊前橋藩士族製絲結社的根據地。對下級士族來說,這是上層資本替他們蓋好的市場通路,也正好呼應 Basco & Tang 的「信用 × 市場通路」框架。
  • 另一條政府主導的路線是起業公債與起業基金。例如起業基金的鐵路支出主要用於京都–大津、敦賀–大垣間的鐵路建設;1878 年的起業公債也資助了安積疏水,並引入九個舊藩的士族移墾(這部分屬於國家資金,而非士族自己的公債)。

操作 7(互補條件):把信用做在產品上——品質認證與直接出口

這一項本身不是公債操作,但它是公債資本能轉化成利潤的關鍵:

  • 起點:速水堅曹 1839 年生於川越藩的下級武士家庭,幼年喪父、家境貧困;1870 年與深澤雄象設立藩營前橋製絲所,這是日本第一座洋式器械製絲廠,後來又擔任富岡製絲所所長和直接出口商社同伸會社社長。這座製絲所也有確保士族就業與收入的用意。
  • 士族結社化:1877 年舊前橋藩士深澤雄象與速水堅曹等人成立改良座繰的「一番組(桐華組)」,之後士族結社陸續成立一番組、二番組(後來的交水社)、三番組,前橋士族正式投入士族授產。
  • 聯合品管與直接出口:1878 年,群馬縣內六個改良座繰組織聯合成立精絲原舍(後改稱精絲原社),以共同揚返(重新卷繞)統一品質,所有產品都檢查後才出貨;直接出口的收益比賣給橫濱的內地商人高得多。深澤擔任頭取,星野長太郎任副頭取。
  • 第一筆出口:1877 年,速水的生絲首次經新井領一郎直接出口到美國最大的絲織業者 Cheney Brothers,第一批 273 斤、售得 1,706 美元,當年累計 1,072 斤、6,726 美元。

為什麼這跟金融有關:直接出口繞過橫濱的外商,但需要自己承擔貿易融資;統一品質讓生絲變成可以估價的擔保品,更容易取得押匯(1880 年成立的橫濱正金銀行就承作直接出口的押匯)。精絲原社的資金面是否直接用了公債質押,我目前沒有找到記錄,所以這裡把它列為「互補條件」,而非公債操作本身。

案例總表

案例 主體 年代 產業 與金祿公債直接相關的操作 其他關鍵條件 公債關聯的證據強度
六工社(長野松代) 舊松代藩士 1874 起 器械製絲 31 名士族提供公債作擔保,申請 1.5 萬圓官貸 富岡傳習工女、直接出口 強
小野田水泥(山口) 舊長州藩士族 39 人 1881 起 水泥 公債所有權留股東、擔保權交公司、虧損以公債沖銷 起業基金 2.5 萬圓、5 年免息 強
各地士族國立銀行 各地士族 1877–79 銀行 公債現物出資,以債養鈔 地方內部人放款 強(制度層面)
精絲原社、同伸會社(群馬前橋) 舊前橋藩士 1877–80 改良座繰、直接出口 尚未見直接公債操作的記錄 品管聯盟、日本鐵道 1884 通車 中偏弱
赤心社(兵庫→北海道浦河) 舊三田藩士族、基督徒 1880 起 開拓 小額股份集資(是否以公債繳股待查) 開墾地無償撥付的特典 中
安積開拓(福島) 九個舊藩的士族 1878–82 開墾、疏水 國家以起業公債出資基礎建設 國家主導 中(非士族自有公債)
牧之原(靜岡) 舊幕臣新番組 1869 起 茶 早於金祿公債,靠藩補助與奉還金 橫濱茶葉出口 弱
屯田兵(北海道) 初期為士族 1875–1904 屯墾 國家全包,非公債融資 — 無關
第十五國立銀行(東京) 華族 1877 起 銀行、鐵路 5% 公債集中,支援軍費、持有日本鐵道股份 — 對照組(上層)

為什麼「窮武士」反而有機會?

  1. 票息結構:7% 是一般公債中最高的一檔,作為擔保品的淨持有成本最低,而且最早按面額還本。
  2. 面額小:容易集合成組織擔保,突破單一持有者資本太小的限制。
  3. 藩域網絡等於社會擔保:集體名譽與連帶責任替代了個人信用。
  4. 「士族授產」的政治正當性:讓他們能取得免息或低息的官方貸款(小野田 5 年免息、之後 4%)。
  5. 生存壓力提高風險承擔:與華族寧可抱著 5% 公債或投入政治化銀行形成對比,也正是論文表 9 與表 10 差異的一種可能解釋。
  6. 對接出口市場與交通:生絲、茶葉加上鐵路與橫濱港,與論文「信用 × 市場通路」的主軸完全一致。
  7. 人力資本:識字、組織紀律,以及富岡製絲場的技術傳習。

但別忘了倖存者偏差

我們記得的是六工社、小野田水泥、精絲原社,但更多士族在 1878 年後賣掉公債、經營失敗,也就是俗稱的「士族の商法」。前面提到士族在國立銀行的持股比重從 31% 降到 23%,就是這個現象的統計側影。即使是成功案例,六工社也在 1912 年因業績不振,把事業交給 1901 年成立的本六工社。所以,金祿公債給中下級士族的不是保證,而是一張需要搭配組織能力、官方信用與市場通路才能兌現的門票。


結語

Basco & Tang 用一個漂亮的歷史自然實驗告訴我們:大規模信用注入不一定推高總成長,但會沿著市場通路重新分配產業與勞動力。他們的幅度解讀與識別還有不少可以挑剔的地方,但問題問對了。

把金祿公債放進世界史比較,會發現它的特殊之處不在「補償」,而在讓補償可以流動、可以質押、可以變成銀行資本。而在個體層次,最會利用這些特性的,往往不是拿最多的華族,而是把 5 圓、10 圓零碎公債集合起來,拿去換官方貸款、蓋工廠、做直接出口的中下級士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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