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guel Dantas da Cruz (Lisbon University)
War in History, 26(3), 316-341.
https://doi.org/10.1177/0968344517725540
Egyptian Soldiers in Ottoman Campaigns from the Sixteenth to the Eighteenth Centuries.
Temel Öztürk (Karadeniz Technical University).
War in History, 23(1), 4-19.
https://doi.org/10.1177/0968344514539944
一、兩篇論文一覽
| Dantas da Cruz(2018) | Öztürk(2016,線上首發 2014) | |
|---|---|---|
| 題目 | 從法蘭德斯到伯南布哥:葡萄牙近代早期大西洋世界的戰場認知 | 十六至十八世紀鄂圖曼戰役中的埃及士兵 |
| 被整合方 / 帝國 | 葡萄牙 / 西班牙哈布斯堡(伊比利聯盟 1580–1640) | 埃及 / 鄂圖曼(1517 年起) |
| 核心問題 | 帝國的歐洲戰場(法蘭德斯)如何改寫葡萄牙的「尚武想像」(martial imaginary)、毒化葡西關係、並重估巴西的戰場地位? | 鄂圖曼如何處理埃及既有的馬穆魯克軍制?埃及軍團對帝國戰役貢獻多大、為何從精銳變成累贅? |
| 史料 | 戰爭書寫(史詩、史著、書信)、獎賞制度文件、Simancas 與里斯本檔案 | 伊斯坦堡鄂圖曼檔案(埃及敕令冊 Mısır Mühimme、Cevdet-Askeriye、MAD)、特拉布宗法庭登記簿、編年史 |
| 取徑 | 文化史/集體想像 | 行政史/後勤史 |
| 實證重心 | 1590s–1660s | 標題涵蓋 1517–1798,但原創部分集中在 1711–1739 |
兩篇文章互補得很巧:一篇談「被整合者的腦袋怎麼變」,一篇談「被整合者的兵怎麼被調度、為什麼調不動」。
二、Cruz:法蘭德斯如何改寫葡萄牙的戰場想像
1. 出發點:聖戰典範+獎賞經濟
- 1580 年前,葡萄牙軍事文化幾乎完全由對穆斯林的聖戰構成:北非(1415 年攻占休達起)與印度洋。作者刻意用一段 1737 年替塞巴斯提安國王辯護的文字開篇——即使國王已在 1578 年三王之戰陣亡一個半世紀,「君主親征異教徒」仍是被歌頌的行為腳本。
- 制度面是 Fernanda Olival 所說的「獎賞經濟」:服役是為了向國王換取恩賞——軍事修會(基督、阿維斯、聖地牙哥)的勳章(habit)和附帶什一稅收入的 commandery(騎士團采邑)。
- 這套制度內建了一張「戰場等級表」:
| 戰場 | 制度地位 |
|---|---|
| 北非 | 官方另稱「非洲服役」;兩年即可申請勳章;commandery 幾乎只發給北非 |
| 印度 | 1575 年教宗規定需三年 |
| 安哥拉 | 哈布斯堡入主後才納入(1579 年起有頑強抵抗,但無穆斯林敵人) |
| 巴西 | 初期幾乎不在獎賞制度內;以私人承包的 donatary captaincy 開拓;沒有可供征服的「英雄式土著帝國」(對比西屬美洲的印加、墨西哥與阿勞科戰爭,Pagden 指出那是 criollo 認同的基石) |
| 哈布斯堡的歐洲領土 | 一直不在葡萄牙獎賞制度內 |
- 方法論上的新意:作者把獎賞制度當作「戰場聲望」的間接量尺——哪裡服役幾年可換到什麼、哪裡的申請被優先處理——並配合戰爭書寫作直接證據。
2. 三個論點及證據
| 論點 | 核心證據 | 針對誰 |
|---|---|---|
| ① 法蘭德斯經驗讓葡萄牙尚武想像出現「新敵人、新戰場、新宗教對立」,部分蓋過聖戰典範 | 1593 年葡籍士兵 Emanuel Antunes 以八行體寫的法蘭德斯史詩;1612 年馬拉尼昂遠征中法蘭德斯老兵鄙視新兵引發鬥毆;Francisco Manuel de Melo 稱法蘭德斯是「一所學校,在那裡待幾小時比在任何其他部隊待幾年更有名望」;Sardinha《維拉維索薩的帕納索斯》把在低地國立功者排在印度立功者之上;1641 年復國後 Marinho de Azevedo 立即頒布「仿帕爾馬親王法蘭德斯條例」的軍規;1645 年阿連特茹新團的隊長申請人幾乎清一色是法蘭德斯、義大利、巴西老兵,「北非資歷不再被看重」;1646 年阿萊格雷特侯爵稱三分之二部隊來自曾為卡斯提亞效力者;直到 1706 年葡軍攻入馬德里布恩雷蒂羅宮,仍讚嘆法蘭德斯總司令 Simão Antunes 的肖像 | 挑戰 Rui Bebiano「伊比利聯盟沒有動搖葡萄牙以十字軍理想為核心的軍事想像」 |
| ② 法蘭德斯是「有毒的禮物」,加深葡西摩擦 | 1617–19 年 Diogo Luís de Oliveira 受命在葡招募一個 tercio:他要求以延長家族 commandery 為報酬被拒,里斯本財政委員會拒付國王撥款,腓力三世四度下令才放行,士兵抵達里斯本時「幾乎赤身」;1619 年國會第三等級:「不得把士兵從此王國調往另一王國」;1632 年 João Pinto Ribeiro《論葡萄牙貴族與士兵不應為本王國以外的征服而戰》——「把士兵送去法蘭德斯,就像截斷河流、讓敵人膽壯」,主張「室外戰」(殖民地)而非「室內戰」(歐洲);1581 年聯盟條款對「葡人在卡斯提亞領土服役怎麼獎賞」完全沉默,形成管轄真空——Oliveira 的名言:「在卡斯提亞因為是葡萄牙人不獲賞,在葡萄牙因為替卡斯提亞服役不獲賞」 | 補充 Elliott「複合君主制」研究:制度自治保住了,但人員流動製造了條款沒預見的裂縫 |
| ③ 荷蘭戰爭「大西洋化」,讓巴西從不體面的戰場躍升為帝國榮譽的核心 | 1624 年荷蘭攻占巴伊亞;1625 年「附庸遠征」(Jornada dos Vassalos):56 艘船、1,185 門砲、12,463 人,Schwartz 稱之為伊比利世界最後一次成功動員貴族封建義務;Maino 的《收復巴伊亞》與委拉斯奎茲《布雷達投降》同列布恩雷蒂羅宮「諸王國廳」;相反,澳門(1627)、果亞(1630 年代)擊退荷蘭卻無人畫、無人寫;1631、1635、1638–39 收復伯南布哥遠征雖然失敗,仍成為請賞書中反覆引用的資歷;Brito Freire 主張巴西的戰鬥超越法蘭德斯;Vieira 神父:「陛下對任何服役的酬勞,都不如對巴西的服役那樣慷慨」;驅逐荷蘭人的 João Fernandes Vieira 在 18 世紀仍被海外委員會稱為「榮耀民族的英雄」 | 補充 Cabral de Mello 對伯南布哥本土主義(nativismo)的研究,指出其軍事想像的源頭 |
3. 值得留意的細節
- 職業軍人對「巴西戰爭」(Guerra Brasílica)的鄙夷:1631 年巴尼奧洛伯爵抱怨被派去「一個難以博取名聲的地方、氣候失調」;Rojas e Borja(法蘭德斯、米蘭、那不勒斯老兵)說「我不是猴子,不會在灌木叢裡行軍」。作者用殖民論述的框架解釋:美洲戰法被貶抑不是因為無效,而是因為「不同」。
- 殖民者的反向鄙夷:Vieira 主張巴西「不能靠要塞和軍隊防守,只能靠埋伏、獨木舟,尤其是印第安人」,「這種仗只有移民懂,母國來的人不懂」。
- 黑色傳說的雙面性:1640 年後葡萄牙一面用宣傳品譴責哈布斯堡在歐洲的暴行、「漂白」自己曾參與的事實,一面又把法蘭德斯資歷當作最值錢的軍事履歷。
三、Öztürk:埃及軍團在鄂圖曼戰役中的角色與衰退
1. 埃及為何是特例
| 標準省份(timar 制) | 埃及(salyāne 制,「薪俸省」) | |
|---|---|---|
| 財政基礎 | 授予騎兵農業稅收(timar),換取服役 | 全省歲入集中收取,統一發薪給士兵與行政 |
| 軍隊來源 | 省級騎兵(sipahi)+中央禁衛軍 | 留駐的鄂圖曼禁衛軍+保留並擴充的馬穆魯克 |
| 動員責任 | 省長、縣長、騎兵軍官 | 省長、縣長之外,各軍團長老(ikhtiyar)與地方領袖也要負責 |
| 徵召後的補給 | 由 alaybeg 供應 | 領取薪餉(ulufe)自行採購 |
- 鄂圖曼保留馬穆魯克,一方面因為馬穆魯克多為突厥語系(帝國稱他們 Etrāk,稱馬穆魯克國為「突厥國」),易於融合;另一方面「白奴」出身、在軍校(tibaq)畢業後獲自由的養成制度,造出精於騎射與近戰的武士階層。
- 1525 年 Hayır Bey 改組,馬穆魯克與埃米爾重新取得軍權並領取鄂圖曼薪餉;İbrahim Pasha 再整編為固定軍團。
2. 駐軍結構與兵力演變
| 時間 | 兵力 / 結構 |
|---|---|
| 1517 | 塞利姆留 3,000 人(另一說:500 禁衛軍+5,000 騎兵) |
| 16 世紀後期 | 七個 ojaq:禁衛軍(mustahfizan)、azeb 步兵、省長親衛 müteferrika、傳令 çavuşan、志願兵 gönüllüyan、火槍兵 tüfenkçiyan、切爾克斯(馬穆魯克);總數逾 9,300 |
| 1664 → 1797 | 13,000 → 18,000(作者指出這是帝國普遍現象) |
| 亞歷山卓 | 馬穆魯克殘存艦隊與鄂圖曼船隻合併,兼具作戰與運輸 |
作者特別指出:16 世紀下半後,省長與法官不再干預士兵薪餉的財務,加上 Qāsımiyye/Fiqariyye 兩大派系鬥爭,為腐化留下空間。
3. 動員流程(作者從敕令重建)
- 御前會議決定開戰→向埃及各貝伊發布敕令,說明理由與人數。
- 省長召集省議會、縣長、七軍團長老當眾宣讀;已任命的遠征統帥獲授榮袍(hil'at);地方顯貴負責備糧。
- 統帥不是省長,而是中央派來的「代理人」(因為埃及省長不得離開崗位,作者註 43 指出這造成長期後遺症)。
- 人數:初期 500 → 2,000 → 17 世紀末定額 3,000;要求「有才幹、勇敢、健康」者。
- 開春(Newroz)前在亞歷山卓集結,官船不足可租民船甚至外國船。
- 費用由埃及國庫支付;薪餉交給各軍團長官(aga)。
- 航線:北伊朗→特拉布宗;巴格達方向→伊斯肯德倫;巴爾幹→加里波利再步行至埃迪爾內。登岸點名、登記缺員。
- 服役上限三年,期滿返鄉加薪(teraqqi);後期因紀律不佳,常提前遣返。
4. 戰役履歷與表現曲線
| 戰役 | 埃及參與 | 評價 |
|---|---|---|
| 羅得島 1522 | 首次徵召 | 表現良好,從此被視為不可或缺 |
| 也門、衣索比亞 16 世紀;1612 也門 400 人 | 派駐 | 對征服也門「貢獻極大」 |
| 1608 鎮壓 Jelālī 叛亂 | 500 名武裝 jündî | — |
| 霍騰(Khotyn)1621 | — | 埃及與大馬士革兵被稱為「配當帝國的士兵」 |
| 巴格達 1636 | 切爾克斯、禁衛軍、親衛志願兵 | — |
| 坎迪亞(克里特)1645–69 | 1645 守蘇達港;2,000 人乘 28 艘船參與圍城;1669 再派 1,000 人與四艘加利恩 | Evliya Çelebi 見證 3,000 名「精力充沛」的埃及兵攻占敵方工事 |
| 貝爾格勒、蒂米什瓦拉 1697 | 約 1,300 人 | — |
| 普魯特 1711 | 要求 3,000 突厥語士兵;八艘加利恩只湊到五艘;在加里波利逗留近兩週 | 「幾乎所有行動都遲到」 |
| 摩里亞 1714–16、奧地利 1716–18 | 步兵攻里奧要塞,騎兵留在提諾斯島;1717 守薩瓦河抵擋奧軍 | 法國人 Brue 卻說埃及兵走在大維齊前面時比鄂圖曼兵整齊 |
| 伊朗 1723–27 | 經特拉布宗、埃爾祖魯姆 | — |
| 伊朗 1730–36 | 1731 抵特拉布宗,隨 Ali Pasha 駐防 | 「散漫、無紀律」,遲抵前線、未能參戰,敵軍逃往摩蘇爾;禁衛軍指揮官 Mullah Mehmet 受罰 |
| 奧地利 1736–39 | 敕令改發給東線總司令而非埃及;最後改派克里米亞協防 | 特拉布宗租九艘黑海小船,2,808 庫魯什由倉庫與海關官員均攤——「因為埃及兵已經沒錢了」 |
| 伊朗 1743–46 | 檔案無記載 | 作者推定未參加 |
| 1764 敕令 | 改收現金取代派兵 | 但不久又被徵召參加俄土戰爭 |
5. 特拉布宗:後勤的極限
- 1731 年配馬:軍官 160 匹、五個軍團 600 匹、禁衛軍與 azeb 兩軍團 1,000 匹;車輛須從埃爾祖魯姆調來,因為特拉布宗地形不適合馬車。
- 行軍序列:志願兵、火槍兵、切爾克斯先發,再親衛與傳令,最後禁衛軍、azeb 與總司令——分批出發以免塞港、搶牲口。
- 人口不到 42,000 的城市要吞下 3,000 名口袋有銀幣的士兵:糧食與草料被買空,出現饑荒與盜匪;官方拋售 2,000 蒲式耳存麵粉、2,150 蒲式耳大麥(部分來自 Şirin Hatun 基金會倉庫)才穩住。
6. 作者的結論
埃及軍團從「自備船隻、經費充足、初期表現有幹勁」,到 18 世紀「準備不足、常缺席戰場」,關鍵是訓練、補給、財政三個「不光鮮」的問題沒解決;1764 年伊斯坦堡寧可收錢。
四、兩篇對照
| 面向 | 葡萄牙 / 哈布斯堡 | 埃及 / 鄂圖曼 |
|---|---|---|
| 整合方式 | 武力入境後以協商定調(Cardim:刻意避免定性為「征服」),保留王國自治 | 純軍事征服,但保留舊政權的軍事階層與薪俸制 |
| 被整合者的軍事傳統 | 海外聖戰、兩棲奇襲、缺乏軍事理論 | 奴隸兵養成制、精銳騎射 |
| 帝國如何動員 | 合同 tercio、貴族志願、榮譽經濟;士兵在法蘭德斯被算作「西班牙人」 | 敕令定額 3,000、中央派代理人、薪餉制;馬穆魯克被算作「突厥人」 |
| 誰付錢 | 名義上帝國付(腓力三世撥 2,000 杜卡特),實際上想動用葡萄牙的 commandery 與財政,遭抵制 | 埃及國庫全額負擔;1730 年代已付不出,由特拉布宗官員代墊 |
| 效能軌跡 | 上升:接觸軍事革命、學到歐洲正規戰法 | 下降:從精銳到「國家的沉重負擔」 |
| 對本土軍事文化的影響 | 想像被改寫:新敵人(新教徒、叛民)、新戰場、新學校 | 制度被家戶化、派系化;作者未談文化層面 |
| 摩擦點 | 資源外流、獎賞管轄真空、國會與輿論反對 | 紀律與費用;帝國以現金替代 |
| 脫離帝國之後 | 1640 年老兵成為復國戰爭的骨幹 | 1768–73 阿里·貝伊、1805 穆罕默德·阿里(見第七節) |
| 史料視角 | 被整合者的聲音(葡萄牙人自己寫的) | 帝國中央的聲音(敕令與申訴)為主 |
一個共同的深層結構:帝國以榮譽或薪餉付款、省份以人力與金錢付款,兩篇文章的衝突都爆發在「誰付、誰領、在哪領」這條線上。
五、作者沒說、但可互相印證的脈絡
A. 呼應 Cruz
- 法蘭德斯老兵在復國戰爭的實績:文中提到的 Matias de Albuquerque(法蘭德斯/伯南布哥老兵)正是 1644 年蒙蒂霍會戰的葡軍主帥;但決定性的阿梅謝亞爾(1663)與蒙特斯克拉羅斯(1665)兩役,靠的是 1660 年來葡的德裔法國元帥 Schomberg 與英法援軍。可見「法蘭德斯經驗」改變了葡萄牙的軍事想像與組織語言(terço 編制沿用),卻不足以獨力打贏正規戰——作者談的是「想像」,不是「能力」,讀者宜區分。
- 軍事革命的另一頭:葡萄牙後來在築城學上走出自己的路(Luís Serrão Pimentel 1680 年《葡萄牙式築城法》、1647 年築城學堂),這條線正是從對抗荷蘭與西班牙工程師的經驗長出來的。
- 1643 年羅克魯瓦:西班牙敗軍主帥 Francisco de Melo 是葡萄牙人(文中註 93 提到)。復國之後仍有葡籍貴族替哈布斯堡打法蘭德斯,說明「毒化」是政治層面的,個人層面的吸引力並未消失。
- 荷蘭戰爭的全球性:Emmer 稱之為「第一次全球戰爭」——荷蘭東印度公司(1602)與西印度公司(1621)分別奪走馬六甲(1641)、錫蘭(1658)、科欽(1663)與伯南布哥(1630–54)。葡萄牙帝國「亞洲萎縮、大西洋化」的結構轉向,正是作者「巴西戰場地位翻轉」的物質基礎。
- 瓜拉拉佩斯(1648、1649):驅逐荷蘭人的關鍵兩役,主力是伯南布哥本地民兵、黑人部隊(Henrique Dias)與原住民部隊(Felipe Camarão)——這正是 Vieira 所說「只有移民懂的仗」,也是後來伯南布哥本土主義的軍事記憶。作者提到 Fernandes Vieira 但沒把戰役本身講出來。
- Rojas e Borja 的下場:那位「不當猴子」的將軍 1636 年死於馬塔雷東達,正是在灌木叢的遭遇戰中——殖民地戰法對職業軍人的懲罰,比作者寫的更諷刺。
- 同一年的另一場分離:1640 年加泰隆尼亞也因奧利瓦雷斯的「軍備聯盟」(Union of Arms)而起義。Cruz 說 1625 年附庸遠征「立刻促成」軍備聯盟計畫,而該計畫正是同時點燃葡萄牙與加泰隆尼亞的導火線——把兩者放在一起看,「複合君主制的軍事整合失敗」是結構性的,不只是葡萄牙一地的問題。
B. 呼應 Öztürk
- Hathaway 的「軍事家戶」研究:18 世紀埃及七軍團已被貝伊家戶(尤其 Qazdağlı)滲透,軍團長老與貝伊把持薪餉與職缺。派往前線的「3,000 人」很可能不是家戶的核心武力,而是臨時湊的替補與雇傭——這比「訓練、補給、財政」更能解釋為什麼同一批人 1716 年在摩里亞整齊、1731 年在特拉布宗散漫。
- 鄂圖曼整體的軍事財政化:İnalcık 指出 17 世紀鄂圖曼從 timar 騎兵轉向薪餉步兵、稅制轉向包稅(malikane),中央對地方軍事貢獻越來越傾向「折現」。1764 年埃及改繳現金,是這條大趨勢的一個例子,不是埃及獨有的失敗。
- 1730 年帕特羅納·哈利勒之亂:作者只註記為「暴動」,但它結束了鬱金香時期、推翻艾哈邁德三世,本身就是首都對東線戰爭不滿的爆發——埃及軍團「遲到」的那場戰爭,在伊斯坦堡也不得人心。
- 其他薪俸省的對照:阿爾及爾、突尼斯、的黎波里同樣是 salyāne 省,禁衛軍軍團(ocak)在 17–18 世紀同樣寡頭化,形成 dey/bey 政權,對帝國戰役的貢獻同樣轉為海軍與現金。埃及的軌跡在帝國邊緣省份中是常態而非例外。
- 後勤學的定位:Murphey《鄂圖曼戰爭 1500–1700》估算鄂圖曼野戰軍每日糧草需求與集結港的承載門檻,Öztürk 的特拉布宗個案(4.2 萬人口 vs 3,000 兵+1,760 匹馬)等於為 Murphey 的模型提供了一個 18 世紀的實測值。
- Ayalon 的老問題:馬穆魯克軍事文化輕視火器(Ayalon 1956),這是 1517 年戰敗的原因之一;Öztürk 提到火槍兵軍團,但沒追問 18 世紀埃及軍團的火器與步兵訓練是否又退回騎兵傳統——1798 年金字塔之戰馬穆魯克騎兵撞上法軍方陣的結局,暗示答案是肯定的。
六、學術價值點評與檢驗
Cruz:價值
- 把「戰場聲望」變成可研究的對象,並提出以獎賞制度作為量尺的方法。
- 為複合君主制研究補上「人員流動製造的管轄真空」這個具體機制,Simancas 的 Oliveira、Vasconcelos、Figueiroa 案例扎實。
- 把歐洲戰場與大西洋戰場放在同一個宗教政治框架下,說明巴西軍事地位的翻轉。
- 為伯南布哥本土主義找到早於 18 世紀的源頭。
Cruz:站不站得住?
- 文本樣本有選擇偏差:Antunes、Melo、Sardinha、Marinho de Azevedo 全是法蘭德斯老兵或其親屬,自然抬高法蘭德斯。唯一的基層證據(1612 年鬥毆)只有一則。
- 承諾的「間接方法」沒有量化:Olival 已建立勳章申請的資料庫,作者本可統計 1600–1660 年申請書中援引法蘭德斯/北非/巴西資歷的比例,卻只用了 1645、1646 兩封信的印象式陳述(「三分之二」出自單一文件)。
- 對 Bebiano 的反駁不算徹底:作者自己承認北非保有原地位、對穆斯林的戰爭「無所不在」;文章開頭引用的 1737 年文本,本身就證明聖戰腳本活到 18 世紀。比較準確的說法是「多元化」而非「取代」。
- 巴西地位翻轉的因果沒有分離:是「異端敵人有聲望」讓巴西升格,還是「糖業成為帝國經濟核心」(Alencastro)讓王室不得不獎賞?兩者作者都提,但沒有辨析哪個是主因。
- 只談想像、不談成效:法蘭德斯經驗是否真讓葡軍變強?復國戰爭需要 Schomberg 才能贏,這一點作者未處理。
整體:作為文化史論證可以成立,且在葡西摩擦與巴西地位兩點上貢獻明確;但「改寫尚武想像」的強度被證據類型限制,宜讀成「有力假說」而非定論。
Öztürk:價值
- 一手檔案(埃及敕令冊、特拉布宗法庭簿)填補了 18 世紀前半省級軍團動員的實證空白,尤其是港口城市承受的後勤壓力,這是少見的「戰爭社會史」資料。
- 具體描繪了鄂圖曼中央跨省協調的行政能力與極限。
- 記錄了 1764 年「以錢代兵」的轉折,可接上鄂圖曼軍事財政化的大敘事。
Öztürk:站不站得住?
- 「腐化、無紀律」幾乎全靠中央文件:敕令與省長申訴天然傾向責備地方部隊;埃及本地編年史(al-Damurdashi、al-Jabarti)作者只用來講組織,沒用來對證戰役表現。
- 解釋停在表層:家戶政治、替補雇傭、貝伊不願交出核心武力等因素(Hathaway 等)完全缺席,「訓練、補給、財政」三個詞太籠統。
- 缺乏比較基準:作者說 1664–1797 兵力膨脹是「帝國普遍現象」,卻沒有把同一邏輯用在紀律問題上——如果禁衛軍本身也在同時期敗壞,「埃及衰退」就只是「鄂圖曼衰退」的一個切片。
- 標題與內容不對稱:16–17 世紀部分是二手綜述,原創部分只有 1711–1739。
- 內部數字未調和(3,000 vs 500+5,000)、1743–46 未參戰是沉默論證。
整體:作為檔案貢獻可靠、可引用;作為分析論文偏薄,結論可信但論證不足。
七、新增一節:拿破崙之前,「被兼併者」的帝國從軍經驗如何轉化為脫離後的新軍事路線
先把兩篇文章的案例抽象成一個模型:被整合政體→其人員在帝國戰役中習得技術、組織與自我認同→脫離時,這些經驗要麼成為新軍隊的骨架,要麼因與新處境不相容而被拋棄。用這個模型可以把 1500–1790 年間的幾個案例排在一起。
1. 案例總表
| 案例 | 被整合的形式 | 在帝國麾下的軍事經歷 | 脫離契機 | 帶走的經驗 | 新路線 | 結果 |
|---|---|---|---|---|---|---|
| 葡萄牙 1640 | 複合君主制下的自治王國 | 法蘭德斯、義大利、加泰隆尼亞、巴西 | 1640 政變 | 歐洲正規戰法、tercio 編制、軍官團 | 復國戰爭;沿用 terço;築城學派 | 成功(1668 獨立);但需外籍元帥補足 |
| 尼德蘭 1568–1609 | 勃艮第遺產、哈布斯堡世襲領 | 荷蘭貴族替查理五世與腓力二世打法國:埃格蒙特是聖康坦(1557)與格拉沃利訥(1558)的功臣,奧蘭治為省督 | 1568 起義 | 熟知西班牙 tercio 的長處與弱點 | 拿騷改革:標準化火器、齊射反行進、小單位、定期發餉、工程築城;1600 年紐波特 | 成功;反過來成為全歐的「戰爭學校」 |
| 蘇格蘭 1638–40(變體:在第三方帝國受訓) | 1603 年與英格蘭共主 | 數萬蘇格蘭人在瑞典、荷蘭服役;Alexander Leslie 為瑞典元帥 | 誓約派起義 | 古斯塔夫式編制與軍官團 | 誓約軍在紐本(1640)擊敗查理一世 | 短期成功,觸發英國內戰 |
| 愛爾蘭 1642–46(變體) | 英格蘭王國轄下 | 愛爾蘭團自 1605 年起在西屬法蘭德斯服役;Owen Roe O'Neill 1640 守阿拉斯 | 1641 起義 | 法蘭德斯式操練步兵 | 阿爾斯特軍在本堡(1646)大勝蘇格蘭軍 | 局部成功,1649 後被克倫威爾摧毀 |
| 哥薩克酋長國 1648 | 魯塞尼亞土地併入波蘭立陶宛聯邦 | 註冊哥薩克參與霍騰(1621,Sahaidachny 率約四萬人——與埃及軍團同一戰役)、斯摩棱斯克戰爭;赫梅利尼茨基本人 1620 年在采措拉被俘、曾任註冊軍書記 | 1648 起義 | 車陣戰術、步兵火器、與克里米亞韃靼協同、聯邦的軍事文書制度 | 以「團」(polk)為軍事兼行政單位的酋長國體制 | 建立半世紀的自治,1654 後漸被俄國吸收 |
| 加泰隆尼亞 1640–52(失敗對照) | 阿拉貢王冠下的公國 | 拒絕軍備聯盟;缺乏在帝國正規軍中的軍官階層 | 1640 收割者戰爭 | 主要只有本地輕步兵 miquelets 傳統 | 依賴法國軍隊 | 1652 失敗;1714 再敗;但 miquelets 後來被西、法軍隊仿效為輕步兵 |
| 匈牙利/外西凡尼亞 1703–11(失敗對照) | 匈牙利 1526 年併入哈布斯堡;外西凡尼亞 1541–1699 為鄂圖曼附庸 | 匈牙利驃騎兵在哈布斯堡對土戰爭與三十年戰爭中成名 | 拉科齊起義 | 驃騎兵輕騎戰法 | 庫魯茨軍 | 1711 失敗;但驃騎兵制度被法(1690s)、普(1721)全面移植 |
| 北美十三殖民地 1775 | 大英帝國殖民地 | 1741 卡塔赫納(Lawrence Washington)、1745 新英格蘭民兵攻下路易斯堡、1754–63 法印戰爭(華盛頓、蓋茨、李、帕特南、羅傑斯遊騎兵) | 1775 起義 | 英式線列操典、後勤、加上邊疆「潛行戰法」 | 大陸軍+民兵雙軌;斯托伊本 1778 操典;南方戰役的正規/游擊混合 | 成功;奠定美國「小常備軍+民兵」路線 |
| 喬治亞(卡爾特利-卡赫季)1747–95 | 薩法維/阿夫沙爾伊朗的附庸王國 | 埃列克列二世隨納迪爾沙遠征印度(1737–39) | 1747 納迪爾沙死後實質獨立 | 波斯式砲兵與正規編制概念 | 1762 統一兩王國;1773 建立輪值民兵制(morige jari);設砲廠 | 1783 投向俄國;1795 克爾察尼西敗於卡扎爾 |
| 馬拉塔 1660s– | 德干蘇丹國的封臣、後為蒙兀兒官員 | 沙哈吉服役艾哈邁德納加爾與比賈普爾;馬利克·安巴爾以馬拉塔騎兵發展游擊戰;濕婆吉 1666 年受封蒙兀兒官階 | 濕婆吉自立(1674 加冕) | 輕騎游擊(ganimi kava)、山堡體系、蒙兀兒行政術語 | 山堡+輕騎+海軍的邦國 | 成功;1707 後擴張為全印度霸權 |
| 埃及 1768–73 / 1805(與 Öztürk 直接接續) | 鄂圖曼薪俸省 | 如前文 | 阿里·貝伊 1768 逐走總督、停繳貢金、征漢志、攻大馬士革、聯俄 | 馬穆魯克家戶武力 | 走的是舊路線的放大版 | 1773 敗死;1798 金字塔之戰證明舊路線已死;穆罕默德·阿里 1811 屠殺馬穆魯克後,以徵召農民+歐洲教官另起爐灶(Fahmy) |
2. 幾個案例的補充說明
- 尼德蘭是最徹底的「以子之矛攻子之盾」:Cruz 文中法蘭德斯之所以是「學校」,正因為對手是拿騷改革後的荷蘭軍。而荷蘭軍的第一代指揮官恰恰是哈布斯堡舊臣——奧蘭治親王曾任查理五世的統帥。他們不是抄襲 tercio,而是針對 tercio 的弱點(機動差、發餉不穩、依賴老兵密集陣)設計解方。這是「經驗轉化」的最高形式:不是複製,而是反設計。
- 哥薩克與埃及在霍騰同場:1621 年霍騰之役,鄂圖曼一方有埃及軍團(Öztürk 註 38 說他們因此被讚許),聯邦一方有四萬哥薩克。三十年後哥薩克脫離聯邦、建立以團為單位的軍政體制;一百五十年後埃及軍團淪為累贅。差別在於哥薩克是一個有土地、有自治傳統、把軍事服務當集體身分的社群,帝國經驗被「整個社會」吸收;馬穆魯克則是封閉的奴隸出身階層,經驗只留在家戶內,無法轉化為地域性的國家軍隊。
- 北美與巴西的相似性:Cruz 引用 Selesky 談殖民地「潛行戰法」,而 Selesky 討論的正是北美。兩者都經歷了「職業軍人鄙視殖民地戰法」(Braddock 1755 的慘敗是英軍版的 Rojas e Borja),也都在脫離時把殖民地戰法與帝國正規戰法混合——差別在於北美把混合制度化(民兵+大陸軍),巴西的經驗則停留在地方記憶與本土主義,因為巴西 1654 年後沒有脫離葡萄牙。
- 蘇格蘭與愛爾蘭是「第三方學校」變體:他們在瑞典、西班牙受訓,回來打的是自己所屬的英格蘭王冠。這與 Cruz 的葡萄牙案例有微妙不同——葡萄牙人學的是敵人(哈布斯堡)的技術,蘇格蘭人學的是盟友的技術,但共同點是「軍官團回流」是關鍵資產。
- 加泰隆尼亞與匈牙利是反例:兩者都有強烈的政治動機與本地軍事傳統,但都缺少一個在帝國正規戰體系裡受過訓、能組織野戰軍的軍官團,最後只能依賴外援(法國)或輕騎兵游擊,無法在正規會戰中取勝。這反過來證明 Cruz 強調的「法蘭德斯老兵回流」在 1640 年葡萄牙的關鍵性。
- 喬治亞與馬拉塔說明模型不限於歐洲:兩者的共同點是附庸王朝的王子親自在帝國軍中服役(埃列克列在德里、濕婆吉在阿格拉),把帝國的組織語言帶回本國,再與本地條件(高加索輪值民兵、德干山堡)結合。
3. 轉化成功的條件(歸納)
| 條件 | 有的案例 | 沒有的案例 |
|---|---|---|
| 帝國服役經驗集中在一個可回流的軍官團 | 葡萄牙、荷蘭、蘇格蘭、愛爾蘭、北美 | 加泰隆尼亞、匈牙利 |
| 有能養這批人的財政基礎 | 葡萄牙(巴西糖)、荷蘭(商業)、北美(法國借款) | 埃及(國庫在 1730 年代已枯竭)、哥薩克(長期依賴外援) |
| 新對手就是舊帝國,帝國經驗直接適用 | 葡萄牙、荷蘭、哥薩克 | 喬治亞(對手換成卡扎爾伊朗與俄國) |
| 帝國經驗能被「整個社會」而非一個封閉階層吸收 | 荷蘭、哥薩克、北美 | 埃及(馬穆魯克家戶)、馬拉塔早期(僅限世襲軍事家族) |
| 本地地理/戰法能與帝國正規戰法互補 | 北美、馬拉塔 | 巴西(沒有機會制度化)、埃及(騎兵傳統與火器時代脫節) |
4. 回頭看兩篇文章
- 葡萄牙符合大多數條件,所以 Cruz 觀察到的「想像改變」得以落實為 1640 年後的軍隊——但它缺的那一項(本地高階指揮能力),正是需要 Schomberg 補上的地方。
- 埃及幾乎不符合任何條件:經驗鎖在馬穆魯克家戶裡、財政被家戶吞噬、對手從波斯步騎兵換成歐洲方陣。所以 Öztürk 記錄的衰退不只是「紀律」問題,而是帝國服役經驗根本無法轉化的結構性徵兆。阿里·貝伊試圖用舊路線獨立,1773 年失敗;穆罕默德·阿里的新路線必須先消滅那批擁有「帝國經驗」的人。這是這組案例裡最極端的反面教材:有時候脫離帝國後的新路,不是繼承經驗,而是清除經驗。
八、結語
兩篇文章分別從想像與後勤兩端,描述了同一種歷史處境:被整合的政體替帝國打仗,帝國用榮譽或薪餉換人力,摩擦總在「誰付錢、誰領賞」處爆發。Cruz 的貢獻是指出這種服役能改寫一個社會對「哪裡值得打仗」的認知;Öztürk 的貢獻是用檔案證明帝國協調省級軍力的行政能力有多細緻、又有多脆弱。把兩者放進更寬的案例群裡看,帝國從軍經驗能否在脫離後轉化為新軍事路線,關鍵不在經驗本身有多豐富,而在它是否被一個有財政基礎、能面對舊帝國、且開放的軍官團與社會所承接——葡萄牙與荷蘭是正例,埃及是最清楚的反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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