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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仕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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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w Did China Project Military Resources Across the Taiwan Strait? Institutions, Agents and Knowledge During the Sino-French War of 1884–1885

Nan-Hsu Chen (National Taiwan Normal University)
War in History, Volume 32, Issue 1, 3-23
https://doi.org/10.1177/09683445241280246


一、這篇論文在講什麼

1884年10月23日到1885年4月中旬,法國遠東艦隊封鎖台灣長達七個月,清廷是怎麼把人、槍、砲、銀子送過台灣海峽的?他的答案是:靠的不是一部中央集權的戰爭機器,而是「多元的中外行動者的合作,以及他們各自在地知識的有效運用」。

論文分四塊。第一塊是兩套補給網。上海轉運局(又稱台灣後路轉運局)由候補道龔照瑗主持,他由劉銘傳、李鴻章、曾國荃三人「會銜」委派,這個聯合委任本身就象徵了三位大員在台灣後勤上的合作。龔的核心成就是十次突破封鎖,把三千淮軍、十萬兩白銀、六十門砲、六千枝後膛槍運到台灣;轉運局的報銷帳(表一)總計67,361兩,其中運輸支出加上購買汽船「Whaon」占九成以上。另一套是台灣道劉璈在鹿港與泉州之間建立的「道濟公棧」(又稱文報公棧),主要傳遞公文,四五天一趟,但也承擔軍火轉運。作者強調兩套系統在行政與財政上各自獨立,不是上下級關係。

第二塊是上海的外國人與外輪。租船不容易,船東怕被法軍扣船,願意出租的要保證金。最後龔照瑗拿到Waverley、Whaon、Pinon三艘船,背後是Morris & Co.、Boyd & Co.這群關係緊密的上海英僑。《北華捷報》稱Waverley為「封鎖突破者」,清廷為它付了兩萬兩保證金。這些船的路線設計很關鍵:不走西岸而走東岸後山,或先到澎湖再換小船,情報來源是旗昌洋行(Russell & Co.)一名熟悉東台灣的職員,透過盛宣懷和Charles Vincent Smith轉給李鴻章。德國商船Wismar則在旁邊跑軍火、傳情報,戰後立刻回去載台灣糖去日本——典型的戰時套利。

第三塊是兩位福建籍、通英語的「在地專家」:船長呂文經(洋人稱Captain Le Beau),左宗棠、楊岳斌三度奏請留用他而不准,最後反而是李鴻章把他弄回來;以及廈門商人葉文瀾,他用匯票(huipiao)而非現銀解決台灣的餉荒,靠的是自己在台灣、廈門兩地商界的信用,說服台灣商人先墊付軍餉再回廈門結算。葉曾任福州船政局總監工程十餘年,替沈葆楨分析洋務,也是金門、澎湖、竹塹的地方慈善家,情報來源包括廈門的華商、法商與外國報紙。

第四塊是一個微觀個案:楊岳斌所部十八門克虜伯砲的旅程。1885年5月,砲以數百箱零件從楊的福建糧台送到泉州,道濟公棧派兩名委員租兩艘民船運到鹿港,鹿港局雇工搬到彰化縣衙,之後由劉銘傳的全台總糧台總辦沈應奎通知各縣「接力」,新竹縣一地就動用504名挑夫、五名委員。淡新檔案裡保留了這些挑夫的報銷。

二、作者立論的特色

第一,他把「後勤」當作測量國家能力的儀器。這與過去二十年 Halsey、Elman、R. Bin Wong 等人重新評價晚清自強能力的修正派路線一致,只是他從補給這個最不光鮮的角度切入,得出「衰弱的清帝國其實撐得住」的結論。

第二,主角是中層人物。他引 Peter Perdue 對吳健彰那類「中介者」的研究,把龔照瑗、葉文瀾、呂文經定位成連接官場、洋行、商幫、海關的「橋」,而不是李鴻章、左宗棠這些大人物。這是論文最有價值的視角。

第三,一個很漂亮的中西對照:van Creveld 說一戰前歐洲後勤裡彈藥無足輕重,難的是糧食;清軍剛好相反,中國人口稠密、糧可就地採買,但槍砲得進口,所以「軍火比糧食難」。這一點直接翻轉了歐洲中心的後勤史常識。

第四,史料的雜揉。宮中檔、軍機處檔、劉銘傳與楊岳斌奏議、淡新檔案的縣級報銷、《北華捷報》的船期與報導,把制度史與微觀的挑夫收據縫在一起。

三、作者壓得太輕的部分:湘淮之爭如何纏繞在補給線上

論文用「power struggles」一小段帶過兩劉之爭,但如果把派系這條線拉出來,論文裡的幾乎每一個機構、每一次租船、每一份人事,都能重新讀出另一層意思。

先看戰爭層級。馬江海戰後,堅決主戰的左宗棠奉旨以欽差大臣督辦閩海軍務,12月抵達福州布防,並組成「恪靖援台軍」東渡台灣。而李鴻章從頭到尾主和,北洋艦隊一艘也沒南下。南洋艦隊曾請北洋撥艦增援,李鴻章本人拒絕;各艦隊司令都不願冒險讓自己的先進艦隻對抗法軍,南北兩支艦隊互不合作,甚至相互牽制。左宗棠對李鴻章簽約的批評極為激烈,稱十個法國將軍也比不上一個李鴻章壞事。這就是背景:在整個東南戰場,湘系(左宗棠、楊岳斌、楊昌濬、王德榜、劉璈、孫開華)是主戰派與地面部隊的主力,淮系(李鴻章、劉銘傳、聶士成、章高元)掌握資金、汽船、電報與上海的洋行網絡。台灣就是這兩套系統疊在一起的地方。

再看島內。劉璈是湖南臨湘人,湘軍左宗棠人馬,因戰功任台灣道,也是台北府城的實際建造者。他在1884年8月劉銘傳到台之前,是台灣行政與財政的最高負責人,掌握藩庫與釐金。劉銘傳一到,兩人的權責就沒釐清過:改制過渡期間,巡撫劉銘傳與台灣道劉璈之間權責歸屬不明,加之保台戰功之爭深化兩人的派系矛盾,終於演變成二劉政爭,過程中涉及冒功、誣告。戰功之爭的焦點是滬尾之役:滬尾之役由孫開華主持防禦,法軍登陸時命各營設伏,最終擊敗法軍;戰後孫獲賞並被委任幫辦台灣軍務,但後來與劉銘傳交惡,1885年就離開台灣回泉州。淡水古蹟博物館的調查報告也指出劉銘傳奏摺內容有所誇大,法軍資料顯示法方共17人戰死、49人受傷;滬尾戰場是以孫開華為主的指揮系統,參戰部隊則混雜了湘軍、以劉銘傳為主的淮軍、張李成統領的北部土勇,以及林朝棟從中部募集的團練。

把這條線放回論文,幾個地方就有了新的讀法:

道濟公棧不是「另一套補給網」,而是湘系的補給網。 論文自己說劉璈是鹿港局「很可能唯一的出資者」,劉銘傳想在泉州另設自己的轉運局,朝廷以已有道濟公棧為由駁回。也就是說,淮系的劉銘傳在福建沒有自己的落腳點,只能在廈門放一個委員,主要補給線得繞道上海。作者說兩套網「行政財政各自獨立、無法評估合作程度」,我認為更準確的說法是:它們是兩個派系各自的血管,克虜伯砲那次「三個機構的複雜協調」,實際上是湘系的糧台與公棧把砲送到彰化,再交給淮系的沈應奎接手——這已經是罕見的跨派協作,而它發生的時間點(1885年5月)正是劉璈準備關閉鹿港局、劉銘傳堅持法軍未撤不能關的當口。作者把它寫成一次成功的接力,但同一份檔案也可以讀成:兩派為了誰控制福建到台灣這條線,正在鬥。

上海轉運局的「會銜委任」是派系平衡的產物。 三位委任者裡,李鴻章與劉銘傳是淮系核心,曾國荃是湘系(曾國藩之弟)但當時在兩江總督任上,出的是南洋的出使經費。上海道邵友濂本來是曾國荃指派處理轉運的人,結果「自認辦理不如龔」退居次要。龔照瑗是安徽人,走的是李鴻章的門路。所以在上海這個補給樞紐,實際掌權的是淮系,湘系出錢出名義。這解釋了為什麼運到台灣的三千兵是「淮軍」——例如與王孝祺、章高元並稱淮軍後起三名將的聶士成,1884年奉命率軍赴台——而不是左宗棠的湘軍;左的「恪靖援台軍」得另走福建這條線。

表二的「東拼西湊」是湘軍的結構性弱點。 楊岳斌的五千三百人,武器來自兩江、直隸、兩廣、福建、湖北、閩浙七八個來源,型號有雷明頓、李氏、毛瑟、溫徹斯特,這不是「協調不易」的技術問題,而是湘軍在戰後裁撤、失去固定餉源之後,重新募兵時已沒有統一的軍火採購體系。相對地,龔照瑗替淮軍一次買齊六千枝同型後膛槍。作者拿這兩件事並列卻沒有點破:補給能力的差距,本身就是派系實力的差距。楊岳斌抵台後還得向淮系控制的全台糧台借挑夫,新竹縣一句「農忙缺工,能否改走海路」,其實是地方官在兩派之間打太極。

人才被吸收的方向也是單向的。 呂文經是福建人,左宗棠、楊岳斌三次奏請留用被駁,楊還因此受處分,最後反而是李鴻章把他救回來——這說明朝廷在防湘系坐大時,是連一個船長都要防的;而李鴻章可以做到的事,左宗棠做不到。葉文瀾出身左宗棠系統(船政局、左的軍火採購代理人),戰時卻同時為李鴻章、張之洞、左宗棠、劉璈匯款,是罕見的跨派系管道——這正因為他的信用來自廈門與台灣的商人,不來自任何一個督撫。作者用「local knowledge」解釋葉的能力,我認為更關鍵的是「派系中立」:一個匯票網絡要能運作,它必須被所有派系同時信任。

戰後的清算才是這套「成功補給」的真正結局。 潘鼎新、劉銘傳等陷害攻擊恪靖定邊軍首領王德榜與台灣道劉璈,使他們失去兵權;左宗棠上書為屬下鳴冤,並稱病求退,隨後1885年9月5日在福州病故。左宗棠死後,劉璈終被羅織罪名彈劾入獄,議和後流放黑龍江,1889年謫死;中法戰爭時左宗棠一派的福州將軍穆圖善與台灣道劉璈都死在黑龍江。道濟公棧隨劉璈一起消失,台灣建省後由劉銘傳獨掌,淮系在島上完勝。所以論文說「清朝後勤官員大體完成了任務」是對的,但如果把鏡頭從「大清」移到「人」,答案是:淮系借戰爭把湘系逐出台灣,而湘系的補給網在完成任務後被拆掉。

還有一個作者沒提的收尾,很能說明「中介者」這條線的延續性:龔照瑗戰後一路升到出使法國、義國、比國大臣,1896年正是他任駐英公使時發生孫中山倫敦蒙難,一種說法是龔照瑗扣拿孫中山後,強迫使館的英籍參贊馬格里負責處理。同一種操作洋人網絡的本事,十年前用來突破法軍封鎖,十年後用來綁架革命黨。

四、外援為什麼幫大清?

論文說外商「並非無條件」響應,但沒往下追。我補幾層動機,越往下越不是「幫大清」。

第一層:風險定價。 兩萬兩保證金、Wismar包月租、Smith年薪五千兩、清廷戰後的獎賞——這是被封鎖抬高了的運費市場。Waverley最後在1885年被法軍扣走,船上二十二名清兵被押到西貢,證明風險是真的,溢價是有道理的。

第二層:資產綁在一起。 這是旗昌洋行積極獻策的真正原因。李鴻章在中法戰爭期間與旗昌訂立密約,把招商局全部船隻轉讓給旗昌改掛美國旗,戰後再歸還;馬建忠在盛宣懷支持下於1884年7月把局產抵押給旗昌,同時變現支持軍費,10月又托怡和洋行撥款給在台灣的劉銘傳。旗昌手上握著整支中國最大的輪船隊,它當然希望戰爭盡快結束、中方有錢贖回。而這件事的另一面很難看:無論是唐廷樞促成的洋商代運漕糧合同,還是馬建忠主持的售產易旗,核心目的都是保障公司的商業利益,甚至有意把漕糧掩飾成商米;因股東抗議這些秘密安排被公開,李鴻章被迫出面擔保,結果次年因洋商違約陷入極尷尬的處境;戰後招商局在得不到清政府資金支持的情況下,只能向匯豐銀行借30萬英鎊巨額外債,才贖回出售給旗昌的全部局產。所以論文裡那個「深受李鴻章與盛宣懷信任的旗昌」,同時是讓招商局背上巨額外債的一方。

第三層:國際法的灰色地帶,這才是英國船敢跑的法律基礎。 法國自始至終「不宣而戰」,只稱之為「報復行動」。英國政府到1885年1月23日之前都不認為中法處於國際法定義的交戰狀態,因此《外國徵募法》不適用於任何一方;但1月23日英國內閣決定開始執行該法,這迫使法國在1月24日以通函宣布自己為交戰國,隨後宣布稻米為戰時禁制品。換句話說,1884年秋冬《北華捷報》上那些「公開的秘密任務」,在英國法律上根本不違法。法方的反擊是自2月26日起稻米視同軍火可以扣押,孤拔奉命對離開上海的船隻行使搜查權——這就是為什麼論文提到1885年2月盛宣懷才急著把兵運東台灣,因為封鎖從那時候才真正變嚴。

第四層:英國的戰略盤算。 法方的行動起初是報復而非戰爭,英國原不反對法艦在英國港口加煤、補給與修理;中國抗議後,英國開始把煤視為禁制品,法國則相應對英船行使搜查權;英國煤站對法艦關閉造成法國嚴重不便。1885年2月英國在中國外交壓力下援引1870年《外國徵募法》,關閉香港及遠東其他港口不讓法艦使用;法國則以封鎖長江稻米運輸報復。英國從頭到尾兩面下注:不讓法國拿下台灣澎湖,也不讓自己捲入戰爭。海關是這種兩面性的縮影——論文寫赫德的上海稅務司Hobson幫龔照瑗秘密派船,但同一時間在赫德的周旋下中法一直在進行密談,赫德的倫敦代理人金登幹正是在巴黎談出停戰議定書的人。海關一手幫清廷跑封鎖,一手替清廷談和,兩件事的目的其實一致:戰爭越短,海關稅收與英國商業越安全。

第五層:德國與美國。 Wismar是德船,克虜伯砲、毛瑟槍是德製;俾斯麥樂見法國把力氣耗在遠東而非萊茵河,德商賣軍火給中國完全符合柏林的算計。美國的旗昌則如上述,是利益綁定。

第六層:華人社會本身,這是論文完全沒碰的。 1884年9月初,馬江海戰受傷的法艦La Galissonnière駛進九龍黃埔船塢,修船工人離廠拒修;廣東當局兩次公告號召香港華人不為法國人工作,張之洞更呼籲兩廣及海外華僑攔截法艦;9月18日法人購煤命工人搬運,工人一哄而散;一位華商原與法國郵船有長期供煤合約,開戰後立即退約。這場運動遭港英打壓後升級為大規模反帝暴動,Lewis Chere 1980年的論文認為它提供了中國民族主義開始浮現的極佳證據;冼玉儀1984年的研究則揭示張之洞與香港暴動的關係,並指出當時香港已有四家中文報紙,它們對戰事與法軍的報導培育了香港人的反法情緒。作者論證的是「外國人幫忙」,但同一時期真正讓法國艦隊在遠東無煤可燒、無塢可修的,是華人工人與商人的集體拒絕——這與葉文瀾能說服台灣商人墊餉,其實是同一種「商人網絡的政治動員」。

五、媒體是否參與?

參與了,而且是雙向的。

論文自己注意到一個有趣現象:Waverley的「秘密」任務,讀《北華捷報》就知道。這其實反映了上海英僑輿論明顯反法,報紙樂於替中方的突圍打氣;但同時,法國領事館與軍艦也讀得到同一份報紙,所以船東要保證金並不是杞人憂天。

中文報紙的介入更深。1874年日本侵台、1884年中法戰爭、1894年甲午戰爭,《申報》都有相當於戰地記者的通訊員;1883年法軍入侵越南時特雇俄籍訪員進入法軍軍營採訪,1884年2月又在歐洲和香港特約外籍記者;1884年8月6日,《申報》前方記者從福州發出快電,報館單印成中文報紙最早的正式號外。內容上,《申報》特派戰地記者報導,讚揚黑旗軍的英勇,同時撻伐清政府的軍事作戰,因而獲得很高聲譽;9月20日《申報》發表社論《論華人義憤》,號召上海和各地工人效法香港工人的反法罷工。圖像媒體也在此時誕生:《點石齋畫報》1884年5月8日首刊,第一張圖就是清法戰爭的衝突場面。輿論也批評補給體系本身:當時報刊尖銳指出英美只需遵守合同中對其有利的條款,中國卻因顧慮開罪諸國而不敢索賠,矛頭多指向招商局,指責它受國家之惠甚多卻只圖私利、以私情出售局產。所以就補給史而言,媒體既是情報來源(葉文瀾用外國報紙核對商人情報),也是動員工具(香港、上海的反法罷工),也是監督者(追打招商局的售產)。

但真正決定戰爭結束的第四權在巴黎。馮子材在鎮南關給法軍帶來較重傷亡並奪回諒山,導致法國茹費理政權垮台,兩國以此為契機重啟和談;2、3月間中法在巴黎秘密會談,茹費理內閣倒台掃除了和平的最後障礙。諒山撤退的電報引爆法國國會與報界,一夜之間把主戰的內閣拉下來——這是清廷這邊的清流派無法做到的事。清廷的輿論壓力走的是奏摺與言官:戰爭初期陸海皆遭慘敗,導致由恭親王領班的軍機處被全面撤換(甲申易樞),但它換的是人,不是政策。兩相比較,清廷的「第四權」是內廷化的,法國的是議會化的;而台灣海峽上那條補給線能撐七個月,一半靠上海的洋行,另一半其實靠巴黎的政治鐘擺。

六、可以互相對照的其他案例

1874年牡丹社事件是這套機制的第一次演練:清廷派沈葆楨赴台全權負責防務,並派六千名淮軍入台備戰,運輸靠剛成立的招商局,葉文瀾當時就受命去上海買鐵甲船(沒買成)。這解釋了為何1884年葉、呂、招商局能立刻上手——他們十年前已排練過。

1894–95年甲午則是同一套系統的失效版:論文指出邵友濂任台灣巡撫時再設上海轉運局、由龔的舊部聶緝槼(曾國藩的女婿,這一點作者沒提,但它又是湘淮聯姻的一個例子)主持,運了18,800枝槍到台灣。但日本的封鎖比法國徹底,且和約直接把台灣割掉,補給再成功也沒有戰略意義——這反證了1884–85年的「成功」有多依賴法國自身的虛弱(缺煤、疫病、孤拔病死澎湖、巴黎倒閣)。

左宗棠西征新疆(作者在註14帶到)是清代跨省協餉的極致:十一省協餉、胡雪岩經手外債。與之相比,台灣的補給是「跨派系」而非「跨省」,更難,因為省可以由朝廷指派,派系不能。

七、學術價值點評

貢獻方面:第一,它把「後勤」引入晚清史,並且用非西方案例對 van Creveld 的歐洲模型做了有效反駁,這對全球軍事史是實質貢獻。第二,它把淡新檔案這種縣級文書和宮中檔、英文報紙接在一起,讓一門砲從泉州到新竹的每一段都有人名、有工錢,這種微觀重建在中文學界也少見。第三,「中層中介者」的視角讓龔照瑗、葉文瀾這類人第一次有了學術面孔。

限制方面:第一,論文預設了「大清」是行動主體,把派系當背景噪音。實際上,補給網的建立、人才的爭奪、事後的清算,都是湘淮鬥爭的一部分;「成功」是各派各自成功並互相拆台的總和,戰後湘系人物的下場(劉璈、穆圖善、孫開華)才是這套體系的完整結局。第二,外援的動機停留在「有條件的協助」,沒有處理不宣而戰的法律灰區、英國的兩面下注、旗昌與招商局的資產糾纏,以及香港華人罷工這種「非官方外援」。第三,論文引用了黃寶雯2023年關於封鎖線下進出口貿易的研究,卻沒有正面比較法方封鎖的實際效能,於是「突破封鎖」的難度無法被量化——如果封鎖本來就是漏的,那十次航行的意義就要打折。第四,六萬七千兩的報銷帳和一次砲運,樣本太小,作者自己也承認史料零碎,這使得「合作與在地知識是關鍵」更像是一個合理的假說而非被檢驗的結論。第五,「local knowledge」這個概念在文中同時涵蓋航路、商業信用、語言能力、地方人脈,稍嫌鬆散;我認為葉文瀾案例更精確的關鍵字是「跨派系信用」而非「在地知識」。

總的來說,這是一篇視角新、史料扎實、但結論偏向保守的論文:它證明了清帝國的毛細血管在1884年還能運作,卻沒有追問這些血管屬於誰、戰後被誰切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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